原标题:监管医药广告国外严字当先 日本:“奇葩”规定设诸多禁区
法国:不能与盈利挂钩
“医疗不应当按照商业规则行事。因此,禁止所有直接与间接广告,特别是不允许在商业空间有任何医疗广告类宣示。”这是法国公共卫生第19条的规定。与很多国家不同,法国在医疗问题上的原则是,医疗是一种社会服务,不应该与盈利挂钩。
医生公会全国委员会是法国医疗界的最高机构,它对上述条款有进一步解读:医疗不是出售处方、医疗行为或医疗证明,而是一种社会服务。医生与病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商业合同关系,而是医生必须给予病人符合其状况的最佳治疗服务。经济效益不是医疗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法国禁止医生暗地收取报酬,禁止医生联手介绍客人,禁止医疗人员收任何形式的回扣与佣金(在法国商务领域,回扣与佣金都是合法的)。医疗人员为经济目的而推销某种药物或医疗方法也属违法,相关医疗人员可被罚款7.5万欧元与判刑2年。
“在法国,商业原则只是在商业领域与市场运行方面有效,在医疗卫生、教育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里,商业原则必须受到限制,否则就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巴黎公共卫生局的一名官员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医生、医院、诊所不能宣称自己比别人好。这样的评估工作应当由公立、中立的专业机构来进行,即由最高卫生当局(HAS)进行。
HAS是独立公职部门,该机构最主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收集、统计与医疗机构有关的一系列指标与信息。法国各医疗机构及医生诊所必须按照HAS的规定定期提供信息,这些数据随后成为对各医疗机构打分的基础。一些媒体根据这些数据来制定医院排名榜,帮助病人进行选择。最有名的是《焦点》周刊、《新观察家》周刊与《费加罗报》,它们每年都推出一个医院排名榜。
许多法国消费者赞成医疗机构远离商业操作的做法。他们表示,这是保证医疗质量、不坑害病人的根本。有法国医疗领域的协会称,相比美国医疗投资数额世界第一却有大批人无法就医,英国医疗设施供不应求等,法国的做法更民主,更有效率。如果真有大量医疗广告,消费者与病人这才真不知道该怎么去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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