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医药广告国外严字当先 日本:“奇葩”规定设诸多禁区
美国:独立机构填补法律漏洞
2011年,因虚假广告,谷歌被美国有关部门罚款5亿美元。事起于2003年,有加拿大医药公司通过谷歌向美国人推销药品,但这些药品未经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审批,有的是假冒或标识错误的药品。
2012年7月,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在美被罚30亿美元,创下纪录。该公司被指不择手段地进行营销,推销一些药品时无视授权用途、对临床试验数据选择性地加以利用。“这凸显了联邦政府的坚定决心,也就是全力保护美国人民,绝不姑息医疗保健行业的诈骗分子。”美国司法部副部长科尔称。
2009年,FDA下属机构致函14家制药公司,称它们投放的网络广告只阐述功效却没有充分说明副作用等风险。
美国是一个广告管理法规和机构十分健全的国家。在美国,很多家庭医生和专科医生会在媒体上做广告,虽然通常不会有什么机构去审查,但他们非常小心,一般只介绍自己的专业特长,几乎没有列举病例的,因为涉及个人隐私。一名华裔医生对《环球时报》说,做广告没人管你,怎么写都行,但你要对广告负责,否则一定成为被告。
记者注意到,网络药店在美国很流行。为加强管理,当局还就药品网站的域名作出规定:只有同时符合所在地及销售地相关法规的才可注册和提供服务。但消费者受骗的情况仍难避免。为解决这个问题,美国出现了很多独立机构,弥补了官方管理和法律的漏洞。
像一个叫“药品检查者”的网站就很权威。该网站在2003年推出“药品检查者”认证计划,目的是帮消费者找到合格的网上药店。获得认证的网络药店被视作信誉良好。对于申请认证的基本要求是,要出具有效的药品许可、在美国药品执法局登记注册、处方、网站客户隐私条款和传输保密条款、接受药品标准协议等。
美国还有一个消费者实验室(consumer lab简称CL),提供独立的测试结果和信息,帮助消费者和卫生保健专业人士确定质量最好的健康和营养产品,全面的测试报告结果会发布在网站上。CL的研究经常被媒体、书籍和专业会议引用。CL自1999年成立以来,检测产品的品牌超过450个,产品品种超过4400种,几乎囊括了成人、孩童甚至宠物所喜欢的每一种营养品。
美国在医疗及药品类广告上的做法表明,不仅要有法、要管,还要通过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对消费者进行引导,这样才能让消费者免受虚假广告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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