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给付型寿险系列之一:
三大疾病保险
日本最早销售生前给付型寿险是在1992年2月。当时有两家寿险公司几乎同时推出了该产品,它们是日本最大的寿险公司——日本生命保险相互公司和美国AIG集团的Alic(American Life Insurance Company)日本分公司(Alic Japan)。当时日本尚无该类产品,而销售新颖产品必须事先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为了能尽早获得批准,两家公司几乎同时提交新产品申请,结果随人所愿都获得了批准。从此,日本的寿险市场中开始出现生前给付型 “三大疾病保险”,鉴于该类产品的诞生对社会安定的贡献,《日本经济新闻》报社将1992年度的“优秀产品大奖”授予该类产品。到2002年,在当时的42家寿险公司中就有30家销售该类产品。
“三大疾病保险”在给付保险金时,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第一,癌症。当被保险人身患癌症被医生确诊时,还必须符合该被保险人实际上已经处于疗养状态,不能进行工作的状态之下的条件。
第二,心肌梗塞和脑中风。当被保险人疾病发作,被医生确诊为心肌梗塞或脑中风,还必须符合其自那日起,经过60日以上,并出现语言障碍,或肢体麻痹等后遗症,需继续治疗的情况下的条件。
寿险公司对符合以上给付条件者,将保险金支付给在保险合同签订时由投保人指定的保险金代理请求人。当保险金给付完毕后,三大疾病保险合同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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