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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岛龙玄讲述日本佛教戒律的历史变迁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佛教制度研究中心   更新:2010-5-6 20:08:12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道元禅师回国后,所传的戒法是由《梵网经》三归依、三聚净戒(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十重禁戒的十六条所构成的“佛祖正传菩萨戒”。有关这种戒法的历史根据在日本学者中间多有争议,但是作为从释尊开始嫡传到现在的戒脉,已成为日本曹洞宗存立信仰的基石。现在日本曹洞宗僧人所持的并不是《梵网经》十重四十八轻戒,而是这唯一的十六条戒法。道元禅师认为戒律是不可或缺的,他说:“持戒梵行即是禅门规矩家风。”另一方面,他也不赞成只须持戒便万事大吉的观点,“虽说一定要守护戒行、持斋,但唯依此立宗修行便认为可以得道的想法,也是不正确的。”他主张应把坐禅作为修行的根本,强调“禅戒一如”。他说:“坐禅时,有何戒不持耶?何功德不来耶?”道元禅师这种立场的理论根据,就是把修行和开悟看成一体的“修证一如”、“本证妙修”的思想。所谓坐禅并非通过修行而成佛,而是把自己作为本来佛来修,因为众生本来就是佛。因此,无论行住坐卧,只管行持就是佛法。他认为,日常生活的一切行为一定要符合佛陀的行持,所以根据《百丈清规》、《禅苑清规》而制定出《典座教训》、《赴粥饭法》、《众寮清规》、《知事清规》等来代替律藏的细微戒,并且亲自实践出家至上主义和一生不离丛林的修行。   

        道元禅师的这种思想和临济宗的教义主要被武士阶层所接受;而净土系和法华系的教理主要是向一般庶民阶层渗透。随着佛教向一般民众的普及,势力得到一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统治者也加强了对佛教的管理统制。17世纪以降的江户时代,政府发布了寺院必须遵守的规则——“寺院法度”,僧侣的修行年限、资格等也都由政府来规定,违犯清规的僧侣以官刑来处罚。另外,江户时代为了排除基督教,制定了凡是日本人不问信仰,都必须归属于当地寺院的“寺请制度(即檀家制度)”。现在,在日本不管是多小的村庄都有寺院,而且只要僧人为檀家信徒作殡葬等法事,就能保持一定的地位和收入,此皆源于檀家制度。   

        1654年中国福建万福寺的隐元禅师(1592—1673)渡海而来,把黄檗宗传来日本。受他影响而受比丘戒的曹洞宗僧人逐渐增多,同时认为道元禅师所传的十六条戒是圆顿戒,是继承《达磨大师相承一心戒文》一心戒的正统戒法,一时兴起了“禅戒论”。   

         到了明治时代,1872年政府公布了“从今往后,僧侣食肉、娶妻、蓄发等悉听尊便”的“太政官令”,取消了一切政治制约,实行宗教自由化政策。这样一来,日本各宗僧侣竟相效仿净土真宗,食肉娶妻成为普遍、正常的事情。当时,曹洞宗内部虽然有过把清净僧和世俗僧加以区分的争议,但是1902年在制定《曹洞宗宗制》时,把禁止娶妻的条文删除掉,致使现在主持的家族、妻子、弟子作为“寺族”,一般居住在寺院里与主持共同生活。根据曹洞宗寺族规定,他们的职责是必须维护寺门兴隆,辅佐主持,培育主持继承人,以及教化檀家信徒。   

        现将日本戒律的历史变迁情况简单归纳如下:   

        8世纪:鉴真和尚传来戒律。9世纪:根据最澄的圆顿戒主张而设立大乘戒坛,开辟了“无戒律之佛教”的道路。13世纪以降,鎌仓新佛教诞生,出现了重视祖师教理胜于重视戒律的倾向。17世纪以后,寺院法度、修行年限、清规等佛教界内部的事情皆受统治阶级支配管制。19世纪末以后,由于1872年“太政官令”宗教自由化政策的实施,致使僧人公开食肉娶妻现象普遍化。   

        综上所述,形成现在这种“没有戒律的日本佛教”,是有其历史背景的。在此不可忘记的一点是:9世纪,自最澄宣布日本是大乘佛教的国家以来,一切平等的菩萨精神就成为日本佛教的根本支柱。道元禅师自己本身虽力行不离丛林的出家生活,但他也指出:“应当以法为重,以悟为本,勿论大比丘、比丘、比丘尼、出家、在家、男女,是为佛道极妙之法则。”   

        在日本人中,僧人和俗人基本上没有两样的看法是很普遍的。正因为如此,当看到东南亚国家的一些比丘们心安理得地接受人们的恭敬供养时,反而觉得僧人不那么被人们所尊敬而仅仅得到与自己身分相应礼遇的日本佛教是比较正常和自然的。   

         话又说回来,进入20世纪,突然取消了此前的政治管制之后,没有经过思想斗争洗礼就食肉娶妻的日本僧人,是否符合僧人的称谓是值得探究的问题。与我曾经一样,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烦恼的日本僧人其实也为数不少。   

         去年3月,茗山法师在华东疗养院谈话时说:“戒律是关系到佛教存亡的问题,日本佛教应该把鉴真和尚传来的戒律传统复兴起来。”法师的这番话是对日本佛教界提出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21世纪被称为宗教的时代,而且在各国佛教徒之间的交流日益盛行的现在,日本的每一个佛教徒都不应该再安于地位和收入受到保证的“檀家制度”,有必要把戒律的意义加以重新思考,这样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才能在与各国佛教徒的交流中产生出有意义的结果;同时,过去日本祖师们所建立起来的日本佛教精神才能得以继承和弘扬。   

        作者:大岛龙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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