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最高属领先性创新,D类最低属模仿性创新)。
此外,新药研发相关法规的完善,保证药品质量并与欧美等国保持步调一致,(注:厚生省制定GMP并于1976年在日本开始实施。后又推行了许多技术人员提倡的“QC(QualityControl)运动”,使药品生产在企业内的制造过程中达到优质高效;在1982年相继制定并实施了GLP和GCP,以确保新药在实验室阶段和临床阶段的实验质量和可靠性;日本同时也很重视新药上市后的监测,1979年又以立法手段确立了“药品上市后监测制度(PMS)”。)使日本医药产业进入规范化生产阶段并同国际接轨,为今后的国际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全面国际化进展阶段:研发投入力度加大,创新药研发活跃
由于1986年日本实行“医药分业”经营的政策,国内的药局及制药师在地区医疗中的地位被逐步提高,药品定价政策的改革,以及日本医药产业与欧美贸易摩擦不断激化,在国内国外的复杂因素影响下,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日本从封闭国内医药市场的局面中解脱出来而逐步进入国际化轨道。日本医药产业开始真正的参与到国际新药研发竞争中,这也就促使日本医药产业对新药研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新药数量迅速增加。但是由于日本国际化起步较晚,较先进国家还有比较大的差距。
5.3日本医药企业崛起之策:创新是发展的灵魂
日本医药产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度和企业海外依存度较低
日本医药产业经过的高速发展之后,我们发现其医药产业仍然是以国内市场需求拉动为主,其市场结构并不十分合理,主要体现在企业的国外市场依存度较低和国内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在海外依存度方面,由于日本的制药企业与欧美各国相比进入国际化发展起步很晚,虽然在产业国际化发展之后有了明显提高,但根据IMS1992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日本排名前十位的药企的海外市场依存度平均只有4%-5%远低于欧美40%-50%的平均水平。而国内市场集中度方面,发达的美国、英国、瑞士等国相比,差距比较大:以1987年为例,日本当年五厂集中度为19.00%,而美国为30.63%,英国为81.83%,德国为50.10%,瑞士为91.60%。
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第一,日本当时有一亿三千万人口,即使仅仅立足于国内市场也能够确保业界的利润与成长率。第二,日本特有的药品使用和购买形态决定产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处在采取价格竞争的手段,制约的企业的发展。第三,新药研发的定位基于国内市场。第五,由于直到1976年才修改专利法,一直以国外引进为主体,企业没有能够出口的药品。第四,企业经营规模小,国际竞争优势较弱。
日本优势企业的发展模式:研发构筑竞争壁垒,产品差别化实现垄断利润。
产品差别影响市场结构,它是形成市场进入壁垒的垄断因素。产品差别还影响企业的市场行为,使非价格竞争更为激烈。产品差别大的企业,垄断性强,其价格独立性高,容易形成利润率的企业差别。虽然日本医药产业经历40多年的发展之后,产业结构仍不很合理,政府的药价管制政策使得企业的创新不足,大多数企业只限于较低水平的价格战之中,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却有一些药企通过自身的努力,完成了产业升级,实现产品的差别化,并成为国内市场的翘首,然后通过国际合作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化的竞争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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