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先战略,注重发挥气候变化与产业、循环经济、环境政策的协同效应
日本是经济大国,同时是资源小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能源资源几乎全部需要进口。因此,在经济发展政策制定过程中,非常注重节约、高效和多目标协同。日本环境省和经济产业贸易省对能源资源和气候环境政策制定发挥着主导作用,相关部门参与政策制定和实施,特别注重使低碳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环境保护以及产业发展相互促进,实现各项政策目标协调、措施协力、效果协同,对能源资源利用“精打细算”、“吃干榨净”,实现效益最大化、排放最小化。日本节能和循环经济政策成效显著,仅夏季办公室空调温度设定为28摄氏度一项政策,每个夏季可节省155万桶石油。日本汽车产业以低油耗、低排放技术著称,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建筑循环利用法》要求房屋改建要循环利用所有建筑材料,催生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混凝土再利用技术,既节省资源也大幅降低了碳排放。
近20年来,尽管日本经济增长缓慢,但单位产出的能耗水平、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碳生产率仍得到较大提升,并基本实现了能源消费、电力消费与经济增长脱钩。2004年,日本出现能源消费总量和人均峰值(4.1吨标油/人),2007年出现电力消费总量和人均峰值(8809度电/人),2013年日本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仅为中国的1/7。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4个附件Ⅱ国家中,日本虽属达到碳排放峰值时间较晚的国家,但人均碳排放峰值水平低于10吨(9.7吨/人),远低于美国的22吨/人,也低于德国的14吨/人和英国的11吨/人。
3注重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划分与协调,着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行动机制
日本虽然是单一制国家,但实行地方自治。在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上,地方政府或者地方公共团体作为独立法人与中央政府保持相对独立。《环境基本法》和《全球气候变暖对策促进法》规定,国家制订政策目标以及具有指导性的计划,地方政府(都道府县、市村町)按照国家计划制订本地区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方案,且地方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日本环境省是气候变化政策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政策、法规、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并按照经济区划和职能需要,设置地方环境事务所作为驻地方派出机构,负责中央事务的具体落实。环境省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互不隶属、各司其职。
地方政府对本地具体环境事务具有较大管理自主权,可制定本区域环境法规。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支出分置列支,中央相关财政支出由财务省管理,地方有关财政支出则是由总务省管理,在总务省下面还设置了中央与地方纠纷处置委员会,专门负责调解地方政府与中央部门之间的纠纷。
日本政府认为,低碳社会的最终实现需要争取到国民对社会系统改造方向的最广泛理解、支持和参与。日本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指出,全球变暖是人类活动和消费行为所导致,因此,人人都应是低碳化的参与者。除在家电、汽车、住房、办公大楼等领域开展节能“领跑者计划”外,日本率先在消费领域实施了“碳足迹”制度,让消费者看得见商品、食品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可视化,为消费者选择低碳产品和服务提供依据,以此促进低碳社会建设。日本还推行“环保积分制”,对购买符合标准产品的消费者返还环保积分,所获积分可用于兑换消费券,通过引导日常消费行为,改变社会主流意识,提升低碳经济的社会影响力。近期一项调查显示,有90.1%的日本人认为应实现低碳社会,说明建设低碳社会的政策日益深入人心。
日本建设低碳社会的经验
1极其注重能源资源使用和回收的精细化管理
日本在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方面进行了极为细致的分类管理,强调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日本的循环经济和静脉产业发展水平是全球领先的,其工业和家庭废弃物分类极为细致,从可资源化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大型垃圾等大类出发又逐步细分,如塑料制品分为包装膜/袋类、瓶盖类、托盘类、杯盒类、瓶管类等,并对丢弃的时间和地点、污渍去除、包装袋样式都做了极为细致的规定,丢弃一个瓶子需要清洗后将瓶盖、瓶身和标签放置在3个不同的垃圾箱内,规定某类垃圾只能在早上7时之前收集,决不允许在前一天晚上就丢弃或7点以后再拿出。
同样的思维也出现在新碳税机制上,不同品种的煤炭、原油和成品油的税率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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