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日本人穿西服,喝咖啡,跳华尔兹,说鸟语,样样模仿欧洲人,洗澡当然不能例外。明治五年,东京府颁布了风俗禁止令,其中一条就是“禁止男女混浴”,这说明至少在日本的上层社会或知识界,人们接受了混浴耻辱的观念。然而对日本的草根社会,这一纸禁令究竟有多大作用,依然很值得疑问。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知日家黄遵宪时任驻日参赞,其《日本杂事诗》里有一首就是写混浴的:“兰汤暖雾郁迷离,背面罗衫乍解时,一水盈盈曾不隔,未消金饼亦偷窥。”
还意犹未尽地写下注:“喜浴,浴池最多。男女亦许同浴,近有禁令,然积习难改。相去仅咫尺,司空见惯,浑无愧色。”此诗及注后来引起亲日的日本通周作人不满,认为诗是“想象的香艳之作”,艺术品位不高,注亦有眉毛胡子一把抓之嫌,将日本的混堂与温泉旅馆混为一谈,虽有点迂阔,倒也符合事实。明治政府的混浴禁止令,仍是针对公共澡堂,对温泉旅馆依然网开一面。因为差不多同时,文人骚客王韬游历日本,就体验过温泉混浴,还在《扶桑游记》中这样写道:“往浴于温泉,一室中方池如鉴,纵横约二丈许,男女并裸体而入,真如入无遮大会中。”这表明:男女混浴并没有随着日本“脱亚入欧”而自动退出历史舞台。
作为日本文化的崇拜者,周作人曾这样为日本的混浴辩护:“日本人对于裸体的观念本来是近于健全的,前后受了中国与西洋的影响,略见歪曲,于德川中期及明治初的禁令可见,不过他比在儒教和基督教的本国究竟也还好些。”这是从人性解放的角度,在理想的层次上对日本男女混浴的肯定,带有乌托邦的色彩。在野蛮时代,灵肉混沌,人没有羞耻感,视混浴为当然;进入文明阶段后,灵肉分离,人产生了羞耻感,视混浴为陋习而禁止;到了文明的高级阶段,人们意识到灵肉分裂的虚伪性,试图回归“天人合一”的状态,重新发现了混浴的美妙,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螺旋式上升的历史过程。具体到日本,情况还不是这样。日本原本是土著的岛国,文明起步较晚,善于吸收,外来的先进性与土著的野蛮性微妙地共存,并行不悖,男女混浴这种人类的原始遗风能在日本长期保持并屡禁不止,与此有关。周作人将它拔高到理想的境地,与西方浪漫主义思潮的刺激、中国儒家道学的压抑,还有个人的趣味爱好,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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