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本人怎样破除“富不过三代”的“魔咒”
■王子铭
中国民间有句俗语“富不过三代”,然而在日本,创业100年以上的企业有50000家,200年以上的企业有3000家,世界上最古老的企业“金刚组”也在日本,距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可以说,日本是真正的“长寿企业之国”。那么,日本数代人专注同一事业的“匠人精神”是怎样炼成的呢?
这要从日本独特的“家”的制度说起。日本“家”的概念不同于中国,“家”在中国强调的是血缘宗法关系,而日本更重要的是“家职”、“家业”和“家产”三位一体的继承关系。早期所谓“家职”是这一家在朝廷世世代代担任的职务;“家业”是赖以为生的具体职业;“家产”是俸禄或其经营庄园的产业。
“家”的制度先在日本贵族阶级中形成,后扩展至整个社会。一旦一个“家”的门第确立下来了,血缘继承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最重要的是家职的传承,这被认为是维持“家”的关键。这也是为什么在日本收养养子如此盛行,一旦这个家没有儿子,那么就通过收养养子的方式将“家职”传承下去,至于这个家的后代与祖先有没有血缘关系,则没有那么重要。
在日本,“富过三代”的家族多如牛毛,这倒不是因为日本人吃苦耐劳、从不骄奢淫逸,而是因为他们不分家,准确说是不分家产。
早期,日本受中国制度影响,曾实行过“二元主义”的继承制,即继嗣继承和财产继承。嫡长子拥有对官职、位阶的继嗣继承权,而财产则是“不等分”的“分产继承制”,妻妾及女性子女也拥有财产继承权。
后来,继嗣继承和财产继承逐渐统一,形成了“家督制”,并于14世纪中后期在日本各地确立。“家督制”意味着家庭财产单独由长子继承,其他诸子不得不另谋生路。能力强的幼子会另立门户,虽然不会改姓,但为了和本家区别,会在姓后加上某某家、某某屋或某某门;另一些幼子则会去找那些没有儿子的家族,去给人家当养子,继承别人的家业。
家督继承制保证家产不会被分割,那些老字号的技艺及财产就由一代一代的长子继承下来,这大概就是企业长寿和锻炼“匠人精神”的秘诀了。
另外,二战之后,日本企业往往采取终身雇用制,员工进入企业后只需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没有后顾之忧,这也是日本人培养出“匠人精神”的另一原因。日本的老字号多数坚持本行,不扩大经营、不随波逐流,以形成自己的独特优势,外人不易模仿。声望建立起来,技艺和财富也就长久留存下来了。
(本文摘编自微信公众号“历史研习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