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东京4月27日专电 日本很早就确立了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2002年,日本设立直属于首相的“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同年颁布《知识产权基本法》,并于2005年成立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可见日本政府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在实际管理中,日本政府各部门根据产权内容各司其职,其中特许厅管辖特许权,法务省管辖商标登记,农林水产省管辖农作物品种登记和育成者权(专利权)。 等。而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莫过于由文化厅所管辖的文字、图画、音乐、视频等包含的著作权。特别是在如今的网络时代,人人都可发声,维护著作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非法上传者及上传平台:追究法律责任
日本政府对于擅自在网上传播含著作权内容的管控分为两方面,分别对上传者和上传平台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日本《著作权法》及相关民法,未经许可擅自上传者会被责令停止上传、回收已传播内容,并追究赔偿原作者损失、返还不正当所得等民事责任。
2013年,一名男子因将某格斗竞技比赛视频上传至日本最大动画视频网站Niconico,被东京地方法院判决按照播放次数缴纳罚金,额度为每播放一次300日元,以赔偿著作权所有者的版权损失。由于该视频总计被浏览了3.4万余次,最终罚金高达1000多万日元。
与此同时,日本法律规定,擅自上传者还会被追究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100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当上传者是法人时,罚金上限则高达3亿日元。
另一方面,作为上传者与观众的媒介,上传平台和网站则对其用户所发布的内容负有“作为义务”,必须在著作权者提出要求时迅速删除侵权内容。事实上,包括日本最大在线论坛2ch在内的多家内容分享型网站,都曾因未及时按原作者的要求删除相关内容而被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