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媒体12月13日报道,夫妻同姓以及女性离婚后6个月内禁止再婚制度,来源于1898年颁布的《明治民法》。本月16日,这两条影响100多年来日本家庭形态的法律,将接受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重新审判,判定其是否合乎宪法。
家族的姓氏制度,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包括中国在内,大多国家采取的是“夫妻异姓制”,有些国家承认夫妻“结合姓氏”,但除了日本之外,没有一个国家将“夫妻同姓”作为一种法律义务。日本现行民法750条规定,夫妇结婚时,夫妻双方必须随其中一方的姓。随着女性就业的增加和家庭价值观的多样化,反对夫妻同姓的声音越来越多。《每日新闻》在本月进行的最新调查显示,51%的受访者赞成结婚之后有选择的夫妻异姓制,36%的人反对这种制度。但是,虽然承认“夫妻异姓”,但实施同姓的人占73%,只有13%的人选择真正实施夫妻异姓。(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