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以“繁荣兴旺”形容日本的赌博业,或许毫不夸张。以“现代化”的赌具“扒金库”为例,虽然日本法律规定,不能用现金或有价证劵作为奖赏,但“扒金库”却以钻法律空子的“三店方式”,变相进行现金赌博。
其具体作法是:赌客先用赢得的弹丸在“扒金库”店内换成没什么价值的“景品”(奖品),然后拿这些景品到景品交换所去兑换现金。虽然这种“三店方式”丝毫也未改变“扒金库”现金赌博的性质,日本当局却始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数以兆计的“扒金库”收益是日本国税的一大财源。另一方面,“扒金库”是许多日本人喜爱的“娱乐场所”,他(她)们乐此不疲,“无我梦中”(日语,意为着迷)。其程度,可从以下事例获知:继1996年夏天连续发生几起年轻母亲驾车去“扒金库”,将幼儿“禁闭”车中,使之闷热而死的惨祸后,1997年7月,又发生了居住在香川县多津町的岩里一人夫妇为打“扒金库”,将两岁的女儿关在家里的壁橱中,使女儿不幸身亡的悲剧。为了解除年轻主妇的“后顾之忧”,有些“扒金库”甚至办起了临时托儿所。
与“扒金库”同样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赛马也在日本日盛一日。用评论家岩川隆的话说,就是:“战后日本,赛马既不是靠华族,也不是靠贵族,而是完全依赖大众的‘投资’,依靠马卷的收入发展起来的。”“青年男女如云雾般涌向JRA(日本赛马协会)的赛马场……这种状况,无疑使‘石油危机’以后,因赛马爱好者中年轻人剧减而担忧后继乏人、收益减少的日本赛马协会欣慰不已。”
在日本,赌博不仅诱发犯罪,赌博业本身就是犯罪之源。21世纪初,日本警察厅召集了包括大学教授在内的一些有识之士,组成了一个名叫“生活安全研究会”的咨询结构,提出了一个推广磁卡制度的新的“扒金库”行业管理办法。但时隔不久,按报上的提法,“扒金库”假磁卡的泛滥即“以洪水决堤之势扩展。”至于发生在“扒金库”店的抢劫案,更是屡有发生。
为什么在日本同样不合法,且被许多人视为诸恶之源的赌博如此盛行?这一问题虽然复杂,但也可以将答案化简:一是悠久的历史,二是广泛的社会基础,三是国家既然以出售彩票等方式诱发赌博心理,公然号召赌博,就不可能真正“禁赌”。因为,它们的性质并无差别。
日本人嗜赌——尽管并非所有的日本人都参与赌博。有的日本人甚至预言:赌博作为一种娱乐,得到人们宠爱,并在道德上也得到承认的时代即将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