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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眼中匪夷所思的日本法律

作者:未知  来源:贯通论坛   更新:2005-9-17 20:31:00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日本是一个法制之国。在举国上下一派遵纪守法的气氛中,安宁、温馨的时光在缓缓地流逝着……
  翻看扶桑的法律文丛,发现了许多在华人看来似乎觉得不可思议的条款,惊叹之余,彷佛悟到了其中的奥妙所在--
  拿到多找的零钱没有归还店方。欺诈罪。根据刑法246条,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将车停在饮食店的停车场却不进去进餐。
住居侵入罪。根据刑法130条,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将朋友给的AV录影带送给公司的同事。
亵渎物品颁布罪。根据刑法175条,可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5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工作中不小心出错被上司骂为“笨蛋”,“蠢猪”。 侮辱罪。根据刑法231条,可判处1天以上30天以内拘留或1千日元以上1万日元以内的罚金。
  丈夫出差中妻子将别的男人带到自家寻欢作乐。 住居侵入罪。根据刑法130条,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
  如此诸般,不胜枚举。


  其实,日本人可能谁也没有注意到法律之中然有这样的条款,不过他们自幼小起就被教育,为人要诚实,不应给他人“迷惑”(制造麻烦)。讥讽他们为“迂腐”也罢,嘲笑他们是“死板”也罢,纯朴的民风绝不是一朝一夕便可形成,它酝酿自岛国的山清水秀,浸透到法律条款的每一个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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