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日本到目前为止,除2000年5月通过的《电子签名法》(尚未生效)外,尚未颁布任何电子商务方面的国家法。但其已有的一批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则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可以说,日本正处于制定电子商务法的积极准备阶段。这又与我国的发展阶段相近。
面对国际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日本政策看到了推动本国经济发展的新机会,并作出了“信息产业革命”和“信息产业立国”的战略性决策。日本决意利用信息产业革命的机会,根本性地改造其经济结构,增强其国际经济竞争力,建立数字化日本经济,使日本从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向世界第一的数字化国家(e-Japan as No.1)迈进。
(一)“数字化日本之端——行动纲领”(E-Japan Initiative:Action Plans)
为实现“数字化日本”这一雄心勃勃的目标,日本政府于2000年6月推出了“数字化日本之发端——行动纲领”(以下简称“行动纲领”)。这一全面、系统的政策性文件是由日本政府组织的“下一代国际互联网政策研究小组”完成的。该小组于1999年12月成立,由日本电信局牵头,电信局局长任总负责人,集中了来自了日本产业界、学术界和政府部门的100多位杰出人士,另有日本计算机通讯部门、电信产业部门和电信局负责协调和配合工作。该小组分成若干工作组,分别就与网络有关的经济、技术、社会和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数字化日本行动纲领”将与信息产业革命有关的政策问题分成三类,并分别从日本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出了方向性的意见。
第一类是与网络基础设施有关的政策 主要建议是要彻底地适用市场竞争的原则,促进接入网络的多元化,促进上网资费的下调,推动带宽服务的发展。日本现有的网络用户人数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上述促进日本网络基础设施发展的政策将进一步推动日本人利用互联网,使用户人数进一步增加。
第二类是与技术平台有关的政策 目的在于着重发展日本在世界上领先的技术,抢占技术标准或者事实上的技术标准。“行动纲领”建议日本加大在移动通讯、图像网络等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和具有巨大潜力的技术领域的投资,在与美国既合作又竞争的双重原则之下占领技术标准或者事实上的技术标准。在互联网这样迅速发展的技术领域,往往是谁确立了技术标准,谁就取得绝对的市场优势。“行动纲领”提出这一建议是很有远见的。
第三类是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 核心问题是建立高度可依赖的网络商业平台,其中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构筑电子认证系统、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推进跨国界电子商务以及网络域名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论述,并对比美国和欧盟的做法,提出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建议。这一类政策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特别具有参考价值,尤其值得我们研究,因此下文对此作较具体的介绍和分析。
(二)日本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走向
日本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准备工作开始得很早,准备工作也很充分。“行动纲领”将先前的各类立法建议系统化、条理化,主要形成了三方面的内容,即电子签名及其认证系统的法律地位及效力、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以及跨国界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1.电子签名及其认证系统。1999年11月,日本邮政省、通产省、法务省联合草拟和公布了题为“与电子签名和认证有关的法律条款——促进电子商务并为基于网络的社会和经济活动奠定基础”的政策性文件。该文件指出,日本现行法律对电子签名及认证系统和法律地位及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需要制定新的法律规则使电子签名与传统的签名一样能够保证交易的安全,进而使公众对电子商务及其他基于网络的社会和经济活动建立信心。该文件还指出,日本有关的电子签名的立法应当考虑到互联网的国际性质,注意与美国及欧盟的相应立法相协调,以致日本公司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能够打入外国市场,外国公司提供的服务也能在日本得到承认。
“行动纲领”重申了电子签名认证系统对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意义,并分析了几类具体的认证系统及日本应采取的态度。“行动纲领”建议有关立法的要点包括:明确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保障电子签名所使用技术的中立性和认证组织活动的自由,保障用户选择认证服务的自由,保护个人隐私及公司及其他组织数据的安全,保持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行动纲领”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否为用户提供可依赖的服务对发展电子商务意义重大。但是,当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越来越多的增殖服务之后,其责任风险增加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风险主要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传播诽谤他人信息的责任、传播非法和有害信息(例如色情信息)的责任、提供咨询服务产生的责任、以及提供中介服务产生的责任。“行动纲领”在分析了美国和欧洲国家在处理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做法之后,指出不应使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过重的责任,否则将阻碍日本网络业的投资,对日本股市也会产生消极影响。
为了减少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风险,“行动纲领”提出了以下建议:(1)鼓励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自愿的规则和措施以减少纠纷,避免责任。例如,网络服务提供者事先向用户说明其服务的性质和责任的范围,以合同形式限制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能承担的责任。(2)制订任何有关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法律规则必须充分参考和研究日本国外的有关法律、法规,将网络产业作为一个全球性的整体来考虑。(3)鼓励网络服务提供者采用技术措施(例如信息过滤),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尤其是版权侵权责任)的发生。
(三)跨国界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行动纲领”提出,为了发展跨国界电子商务,除了要解决语言(很多非英语国家和地区需要借助自动语言翻译系统才能进行网上商贸活动)、汇率、税收等问题之外,关键是使电子合同具有法律认可的效力,使合同纠纷得到合理的解决。“行动纲领”建议,为了克服在语言、司法管辖、适用法律等方面的障碍,草拟出适宜跨国界电子商务的格式合同文本,并且尽快建立司法审判之外的其他更迅速、廉价的纠纷处理程序。
总之,日本的“行动纲领”目的不仅在于促进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且意在全方位地推动日本在网络环境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行动纲领”反映了日本在21世纪的一种战略选择,其突出特点是能够迅速吸收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经验,并且结合日本特点,提出适合日本未来发展的道路。
在中国入世后,中国企业面临的,也将不仅仅是促进企业在本国发展电子商务的问题,而是如何走向世界的问题。因此,了解和研究日本的“行动纲领”,对我国是有现实意义的。(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