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以来,日本各地各类交通事故频发,造成了惨痛的人员伤亡及财物严重受损的代价。为了促使驾驶者更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日本拟针对饮酒驾驶、醉酒驾驶及无照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制定新的法则。
据《日本经济新闻》消息,9月4日,日本法务大臣泷实在内阁会议之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明确指出,将会在7日召开的法制审议会上就刑法修正一事向相关方面的法学专家咨询,主要是希望通过修正刑法来加强对于无照驾驶和酒后驾驶等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惩罚规定。按照计划,会在原有的机动车驾驶过失致死伤罪——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7年的基础上加重罚则,创立较危险驾驶致死伤罪(最高处刑20年)轻的新罪名——“准危险驾驶致死伤罪”,并探讨扩大“危险驾驶致死伤罪”的适用范围等。
日本法务省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一方面是为了平复这类事故家属的强烈呼声;另一方面,法务省也针对修订罚则做出判断。在法制审议会答辩后,法务省将会将修正案法制化,计划提交2013年的通常国会予以审议。
日本的“危险驾驶致死伤罪”是在2001年度导入的。其适用对象仅限饮酒过度导致不能正确操控方向盘和刹车,以及多次闯红灯等性质恶劣的驾驶行为。而诸如无照驾驶、开车时睡着了等则不会按照这一罪名进行定罪。
但是,日本近期却频发不属于该罪名适用范围但是却导致了十分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4月,日本京都府龟冈市的10名儿童在上学途中被一名少年驾车撞伤,死伤惨重。这名驾车的少年并没有取得驾驶执照。对于该案,京都地方法院判定“虽然少年的驾驶技术很不熟练,但是并不能由此判定其属于危险驾驶”。最终,没有按照“危险驾驶致死伤罪”定罪。这也引起了受害儿童家属的质疑,他们纷纷向法务大臣提出,要求扩大相关罪名的适用范围。
另一方面,日本法务省还计划在9月7日举行的法制审议会上,就规定了少年犯罪嫌疑人较成人量刑更轻的《少年法》的修正展开咨询。希望将最长量刑期间从15年延长到20年。
对此,法务大臣称,这是为了防止恶性案件的再次发生,从少年的培养和重生改造角度考虑的结果,也希望通过强化惩罚规定来安慰受害者家属的感情。
日本新华侨报网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