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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眼中匪夷所思的日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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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贯通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7 20:31:0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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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一个法制之国。在举国上下一派遵纪守法的气氛中,安宁、温馨的时光在缓缓地流逝着…… 翻看扶桑的法律文丛,发现了许多在华人看来似乎觉得不可思议的条款,惊叹之余,彷佛悟到了其中的奥妙所在-- 拿到多找的零钱没有归还店方。欺诈罪。根据刑法246条,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将车停在饮食店的停车场却不进去进餐。 住居侵入罪。根据刑法130条,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将朋友给的AV录影带送给公司的同事。 亵渎物品颁布罪。根据刑法175条,可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5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工作中不小心出错被上司骂为“笨蛋”,“蠢猪”。 侮辱罪。根据刑法231条,可判处1天以上30天以内拘留或1千日元以上1万日元以内的罚金。 丈夫出差中妻子将别的男人带到自家寻欢作乐。 住居侵入罪。根据刑法130条,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 如此诸般,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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