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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互联网的管理来自官民结合

作者:蒋丰  来源:日本新华侨报网   更新:2014-11-27 8:15:10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日本是一个“自由”的国度,但对互联网的管理,政府也一直没有闲着。这种管理基本体现在警方干预的力度不断加大与持续进行立法方面。


据报道,去年日本民间团体对互联网上儿童色情画报以及毒品交易的举报比前年增加了95.3%,多达27,751件。通常是警方接到举报进行确认后会直接与网站联系,要求进行删除的。不过,这其中居然有1978个网站管理人不顾警方提出的删除要求硬“扛”着,结果被警方采取追究刑事责任的举措。报道特别指出,警方这是在充分考虑一个民主国家应该有的所谓网络自由、言论自由、表现自由等等后采取的强硬举措。


日本警察厅公开宣布,今后对受到举报的网站,警方将通过技术手段首先“潜入”网站进行侦察,一旦确认后将采取法律措施。警方介绍说,现在,已经把8类行为规定为互联网上的违法行为。第一,公开陈列淫秽物品;第二,公开陈列儿童色情物品;第三,提供违法卖淫广告;第四,制作违法交友约会网站;第五,在网上销售以及使用毒品;第六,提供违规药物广告;第七,贩卖银行户头等;第八,销售、转让匿名手机等。其实,警方这样做还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他们可以用任何一个所谓的接到“举报”的借口,进入你的计算机。这种管理,已经不是用“严格”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日本福冈工业大学一位学者和我交流时谈到,网络看起来是一个十分自由的媒体。这种自由表现在传播、阅读、参与上的“随意性”。以往字(报纸)、声(广播)、影(电视)传媒的优势都是网媒所不能比的。但是,这种“随意性”也带来了不真实性、不公正性,还有就是活动的隐蔽性。我经常听人家这样说,互联网的自由对有言论控制的国家是不利的,其实,这种自由已经危害到所有国家的社会秩序,所以才会有全球各国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为互联网管理立法的事情。


我还注意到日本一些行业团体在网络上加强自主管理的事情。比如,对于网络博客等传播广告带来的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日本的广告业界最近就开始重视并且制定对策。一些著名广告代理店联袂组成的“WOM市场协议会”,不久前推出了《网络博客广告报酬以及渠道的对策指南》。而日本一些民间志愿者团体则主动上网监视,发现不良讯息后立即举报,所以,有人说:“日本的网站有的时候比中国的网站还干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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