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然条件约束以及几十年的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日本是一个水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
为了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带来的用水需求,日本政府建立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体制。
在日本的水资源管理中,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和实施水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总体规划;二是对水务事业单位和设施进行监管并负责其运营、维护和管理;三是用税收收入和发行债券收入为水资源管理提供财政支持,其中,中央政府每年在水资源管理方面投入的资金是国家预算总额的10%。政府的财政资金既支持新的水资源开发和保护设施的建设,也支持对现有设施的运营、维护和管理。这些设施分为防洪、污水处理、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等类别,对不同类别的设施,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的比例不同。
对于水资源管理,日本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比较明确的职责分工。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性的水资源政策、制定水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总体规划;地方政府则在中央政策的框架下,负责供水系统、水处理设施、水务机构的运营、维护和管理,此外,还对公共用水的水质开展监控,对私营机构进行监督,以保证其废水排放达标。
在中央政府,有五个部门涉及水资源管理,它们是国土交通省、环境省、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农林水产省1。五个部门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就是说,它们一方面通过省际联席会之类的形式开展合作,以制定与水资源相关的综合性政策,另一方面,它们又分别承担着与各自领域相关的不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