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德功
日本没有“城管队”,他们的城市管理一方面靠的是国民自觉——日本人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不给别人添麻烦,爱自己居住的街道,爱整洁,他们没有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之类的坏毛病,另一方面靠的是健全的法律和有效的管理。
严惩不文明行为
日本的《轻犯罪法》对规范居民行为、加强城市管理发挥着很大作用。《轻犯罪法》制订于1958年,于1983年修正,规定了34项轻犯罪。轻犯罪者可被拘留并被处以罚款。
属于轻犯罪的行为包括潜伏在没人住的住宅、建筑和船舶内,携带凶器,携带作案工具,流浪者给人造成干扰,在公共场所对人动粗和恶语相向,破坏公共照明灯,妨碍水上交通,救灾时不合作,用火不慎,使用爆炸物,丢弃对人有危险的动物,插队,妨碍安静,暴露身体,学位、职务、资格等弄虚作假,谎报灾情,乞讨,偷窥,吐痰和随地大小便,随便丢弃鸟兽死尸和污染物,妨碍别人通行等。
法律严惩不文明行为,日本人法律意识很强,一旦有犯罪记录就是一生的耻辱,仿佛在人前永远抬不起头,所以,日本人的不文明行为不常见。
严格执法社区便民
轻犯罪行为由警察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日本人守规矩也是被治出来的。
至于街头巷尾的小广告,日本人是让公益广告和营利性广告分流,有效治理了城市“牛皮癣”。小本经营的生意或少量招工的信息总要做广告,在日本也一样。《轻犯罪法》不让乱贴小广告,他们如何广而告之?答案是,靠社区发行的印刷品。
东京人行道上隔不远就有广告牌,上面贴着社区活动通知,如某地有旧货市场、某地举办舞蹈学习班等,多是公益性的,不以赚钱为目的。路旁树墙里常有禁扔烟头的广告牌,署名为某某社区城市美化推进会。
来源:南方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