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伎是一种在日本从事表演艺术的女性,她们并非妓女。
日本警察和站街女的斗争持续了几十年,在越来越长的对峙中双方都显示了更多的灵活性。警察们逐渐意识到在这样的社会,想把站街女抓光是一种不可能的事情。
日本的色情业源远流长。在大正时代,日本妓女从世界各地寄回的外汇,还曾是日本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柱之一呢。那时候,自然谈不上什么扫黄,而传统日本妓女也是不出来拉客的,多采用在房中等待的营业方式。
被美军称为“潘潘”的暗娼
日本站街女大量出现,是在战败之后,经济发展的爬坡时代。扫黄行动也随之愈演愈烈。
确切的说,日本站街女的大量出现,和美国占领军还颇有关系。日本战败投降后,曾建立为美军服务的全国性“慰安”系统RAA,最盛时辖有“官妓”六万人之多。
因为这一公开卖淫行为遭到舆论的强烈谴责,1946年3月10日,占领军司令部以“公然卖淫是对民主理想的背叛”为理由,要求日本政府关闭各处慰安所。被遣散的五万五千名慰安女,没有任何补偿就被赶到了街上。由于从事这种职业,慰安女已经难以为原来的环境所接受,但是,她们在皮肉生涯中的积蓄,又因为日本政府在同一时间进行了“存款冻结”政策而化为乌有。她们唯一的生计,也就只有继续从事皮肉生意了。
这些慰安女继续为美军服务,成为被美军称作“潘潘(PANPAN)的暗娼。“潘潘”的典型形象是站在街上,抹着很重的口红,穿着美军仓库里出来布料作的连衣裙,随时随地满足美军的要求,来换取微薄的收入。
当时有民歌这样唱道:“喝醉了的美国兵和潘潘,在公园的野草上就作那种事,像狗一样——三个,五个,十个的孩子,学着美国兵扭屁股——美国兵笑,潘潘也笑,——小孩子的石头砸过来了。”
同时,在日本战败后的经济爬坡时期,失业率极高,且有“男性优先就业”的做法,在战争中失去男性亲属或因日本男子大量阵亡无法找到丈夫的女性很多处于饿死的边缘。这些贫困无立锥之地的女性只得效仿潘潘走进了站街女的行列。
1958年日本通过《防止卖春法》,公开禁娼。具有讽刺意味的事,这部由女性议员们慷慨发起,旨在保护和解放女性的法律,偏偏遭到了那些受害女性的坚决反抗 – 站街女们与扫黄的警察进行了长期的战争,以至于打到最后都无法知道谁是胜利者。
一部禁止卖春的法律,试图给站街女带来尊重,却无法改变她们的困苦:站街女们之所以站在那里,缺少的不是尊重,而是钱。
一如为制定这部法律慷慨陈词的女议员们争取的是尊重,而不是钱一样。
所以,在这个禁止卖春的国度,色情业却令世界侧目般地红火。
[1] [2] [3]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