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育基本法》第六条明确规定:(1)对家庭教育、劳动场所等进行的社会教育,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必须予以奖励。(2)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必须通过建立图书馆、博物馆、公民馆等设施,以及利用学校的设施及其他办法,努力实现教育目的。这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教育。日本国民素质很高,文明有序的社会秩序,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认真务实的品质,守时高效的工作作风,协作友好的人际关系,精神宽松的教育氛围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想这该是日本教育成功的基础—为孩子教育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是一种很好的教育资源。日本的家长认为,孩子的品德教育和养成教育责任不单纯靠学校,更要家庭及社区来共同承担,其中家庭教育是培养孩子养成良好品质的重要条件。
通过考察学校、访问家庭、参观社区公共教育设施,发现日本的学校、家庭及社区教育其目标是一致的。在日本,各都道府县社区的教育设施健全,这些设施都是为开展“扶助教育”开办的。如国立科学博物馆,1877年为了辅助学校教育开馆,作为科学博物馆实施教育工作,其目的是收集有关自然科学信息,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开展教育工作,给学生提供参观学习,亲身体验的场所。和歌山市植物公园,周末和假期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其目的是让孩子们到那里去体验生活、了解自然,培养学生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公园管理中心每年假期还举办手工制作等培训班,组织有兴趣的学生参加学习,由中心聘请教师教学及指导。孩子们在那里可以学习制作植物标本、培育花卉、手工制作工艺品等,还可以在公园开展娱乐活动。在日本所有的社区教育设施都免费给小学生开放,讲解员是义务的,讲解员大多数来自退休教师及各方面专家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