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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共事业部门和公企业不搞高管高薪制
经营者高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也是各种工资差距中最引人注目的问题。日本企业高管没有出现美国特别是一些拉美国家那样的高薪,与日本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其出资和掌控的公共事业部门和公企业不搞经营者高薪制有很大的关系。
就日本政府出资和掌控的公共事业部门而言,日本政府严格控制独立行政法人即政府各部门管辖的公共事业机构的CEO年薪。独立行政法人包括造币局、国立印刷局、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日本贸易保险、原子能安全基础机构、国际协力机构、国际交流基金等,它们分别掌管日本公共事业的各个领域,垄断性很强,在日本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独立行政法人在运营与管理方面虽然有自主性,但由于它们都是日本政府出资的,运营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也依靠财政预算或财政投融资,因此,包括薪酬水平在内,在各方面就都受到了日本政府制约和控制。近年来,CEO 年薪基本控制在员工的2.5倍左右,员工的工资基本控制在国家公务员的1.1倍左右(见表10)。
就日本政府出资和掌控的公企业而言,是严格控其出资或控股的特殊法人的CEO的高薪。特殊法人除中央银行即日本银行外,还包括事业法人、政策银行、金融公库、金库、特殊公司、公营竞技和其他公企业,2008年前共有42家,2009年合并、民营化后减少为35家。日本特殊法人在组织上采取同民间公司一样的企业形态,在经营上具有独立性,经营者和员工的薪酬水平也是自主决定的。尽管如此,由于特殊法人的设立和运营都依据特定的法律,并且是由日本政府出资或控股的,因此,包括薪酬水平在内,在各方面也都受到日本政府的制约和控制。以日本特殊法人年薪水平较高的2005、2006年度为例,CEO平均年薪各为2276万日元和2235万日元,与一般员工人均年薪的806万日元和818万日元相比,分别相当于其2.82倍和2.73倍。
表10:日本独立行政法人CEO与员工的年薪比较(万日元)
资料来源:[日] 行政改革推進本部事務局《特殊法人等の役職員の給与等の水準(平成20 年度)》,
2009 年7月27日公布。
独立行政法人和特殊法人的CEO大都是日本的社会名流或知名人士,有显赫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其中有不少是“下凡”的政府官员。因此,其人均年薪被控制在员工3倍以下的水平,就对民间企业的CEO年薪自然产生了无形的影响,至少是消除了民间企业CEO向公共事业部门和公企业CEO攀比高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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