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古老的年金(即退休金、养老金)是“军人恩给”。
1923年,制定了《恩给法》,此前分别以军人和国家公务员为对象的两种“恩给”合并,初步确立了以“公人”为对象的“恩给制度”。
最早的企业年金是“钟渊纺织”(即后来著名的化妆品品牌“嘉娜宝”的前身)年金。1905年,该企业的经营者武藤山治在自己的企业创设了年金制度。随后,三井物产等大企业跟进。
除了“公人”和大企业外,面向民间劳动者的年金的最初尝试是1939年投入实施的、被称为“船员保险”的年金保险制度。1942年,彼时的厚生省官僚花泽武夫以纳粹德国的退休金制度为摹本,在“船员保险”的基础上,将适用对象扩大至一般民间劳动者,创设了“厚生年金保险”制度。
战后初期,年金制度已广泛覆盖,日本国民已基本“老有所依”,但不同的业种有不同的年金制度及不同的适用对象,偿付年限及偿付水平也不尽相同,有的差异颇大。特别是由于产业结构的变化和财政基础的不稳定,在不同制度的受用者之间,产生了个人负担额度和偿付水平两方面的不公,备受舆论的抨击。
有鉴于此,1984年,在中曾根康弘第二任内阁会议上,决定彻底改革此前在不同业种和集团之间“各自为政”的状况,导入全国国民共通的“基础年金”制度,并于翌年投入实施,成为沿用至今的年金制度的“骨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