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准备和日本丈夫离婚,也要争取到自己应有的权益。这里,我只想问一问有关委托律师的问题。人家都说现在市面上现在骗人的律师很多,我心里也吃不准,能告诉我一下需要注意些什么吗?
答:看得出来,你想委托律师,心里又有点不放心,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针对你的问题,我们谈几点看法供你参考。
第一,如果聘请了律师,最好就是自始至终把案子都交给同一位律师办理。这就像下象棋、下围棋一样,从第一步举棋到最后一步落棋,都是按照一定的路数进行的。如果从刚开始就对前行的方向犹豫不决,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会很不顺利。最好是先把律师聘请下来,然后再进行法律方面的讨论。
第二,要争取把情况毫不保留地讲出来。既然委托了这位律师,就应该把自己感到不利的地方以及自身存在的缺点都如实地讲出来。作为辩护律师,他的职业行规要求他为委托者保守秘密,这也是他在法律上应尽的义务。这一点应该给与信任。解决离婚问题以及男女之间的纠纷问题的时候,一些非常烦琐的日常小事常常会对案件产生微妙的有利影响。所以才要把问题的前前后后都讲出来。
如果辩护律师没有从委托人那里了解到事情的整个过程,往往无法对纠纷的原因做出正确判断,这也会影响到他对问题的预见。律师并不是完全按照委托者的要求行动的。即使有人说我想离婚,律师也要听取整个情况,如果觉得这件案子没有胜算可能的话,他恐怕很难受理。不要认为只要自己说可以分得相当一部份财产和赔偿费,律师就会把案子接下来。律师一定要了解离婚的原因,了解对方是否愿意离婚,然后作出判断。总之,对律师一定要说真话。
第三,为了更好地解决事情,在某种程度上要作出让步的。我们看到过一些女性,提出无论如何都想离婚,无论如何都想获得孩子,根本不肯考虑让步的问题。其实,为了得到这些,就要考虑在财产分割、赔偿费、遗产分割等方面作些让步,不妨向律师提出一个下线的要求,让他处理起来有一些回旋的余地,有一些弹性。如果总是坚持说500万日元一点也不可以少,那样问题就很难解决。亲属、夫妻之间的纠纷往往包含着强烈的感情因素,所以很难判断其各自的损失和利益,也很难达到真正的公平。因此,只能相机行事随机应变地争取和解,给纠纷画上一个句号,这才是最重要的。
第四,不要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双方进行私下交涉。一旦委托了律师,就要相信律师。如果在这个时期,对方提出进行联系或者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案,都不要轻易做出答案,而应全部告诉律师,按照律师的指示采取行动。另外,由于律师要办理不少案件,从委托者的角度看,可能会觉得律师不够上心,因此有人抱着不满自己直接采取行动与对方联系,这样做会让律师很为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