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稳定地行驶及更容易爬坡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功率比率,以防止交通事故,日本拟修订电动自行车标准。电动自行车(ICS: 43.140 HS: 87.11)功率比率修订如下:
—速度小于10 km/h:2
—速度大于10 km/h并且小于24 km/h : (24-x)/7 *x=行驶速度
—速度大于24 km/h:0
日本警察厅是负责机构,并已向WTO履行了通报义务,收集各成员方评价意见的截止日期是自通报之日(2008年6月13)日起60天,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11月。如需了解进一步情况,请与机电商会法律部联系。
(源自:机电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