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春时节赴日本采访,第一次听到“人间国宝”这个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词汇,同日本朋友交流探究,深感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一些理念和作法值得回味和学习。
“人间国宝”是日本媒体对那些造诣颇深、身怀绝技的艺人和工匠的称谓。如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民间艺术传承深陷困境一样,日本的一些传统艺术和工艺技能,在战后也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危机。为了使这些“国宝”不至失传,从1955年起,日本政府开始在全国不定期的选拔认定“人间国宝”,将那些大师级的艺人、工匠,经严格遴选确认后由国家保护起来,每年发给他们200万日元(约14万人民币)的特别扶助金,用以磨练技艺,培养传人。如今,经文部省认定的“人间国宝”已累计360位。这项制度在日本实施半个多世纪,政府引导的作用力和“人间国宝”自发保护意识的增强,使日本传统艺术后继乏人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人间国宝”认定制度仅为日本重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凡例之一,在这一领域,日本还有不少令人称道之处。
一是重立法,前卫的遗产观领世界之先。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早在1950年政府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就独树一帜地提出无形文化财(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它的范畴和保护办法,“人间国宝”认定制度就是依据该法建立起来的。此外,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法案,推动全社会形成了重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健全的法律保障,令日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绩斐然。如今,日本已有1000项无形文化遗产成为国家级保护项目,其中能、歌舞伎、文乐等3项已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二是重保护,合力构筑传统文化展示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际上是一种“活态”保护,也就是对传承人的保护。日本政府非常重视“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作用,除呵护“人间国宝”外,还积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用”创造条件。位于东京皇宫护城河畔的“国立剧场”,是上世纪60年代政府专为歌舞伎等传统艺术表演而修建的一座现代化艺术殿堂,虽然这里上演的都是“古董”,却从不缺少观众捧场,有些演出场次甚至要提前一年预定才能排上。不久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晚会《守望家园》在日本精彩亮相,演出场地就选在“国立剧场”。此外,各县、市、町、村举办的传统民间艺术表演也是种类繁多,常年不断。这种润物无声般的倡导和推广,不断激发着国民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责任感,使保护传统文化成为全社会共同的担当。
三是重传承,培养子孙后代的文化自觉。保护传统文化的关键在于传承。传承不仅在艺人之间,更需要唤起青少年维护民族文化根脉的自觉意识,这也是全面保护非物质文化生态的百年大计。针对青少年对传统文化兴趣的日渐淡漠,日本政府近年来对中小学生加大了传统文化教育的力度。从2001年起,在中小学艺术教育中增加了传统音乐课程的比重,让孩子们从小就了解能、歌舞伎、文乐、和太鼓等这些日本国粹。文部省还特别规定,小学生在学期间必须观看一次能剧。滴水穿石,积微成著,相信这些努力,会在日本传统文化的薪火相传中产生重要影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情感与个性的重要体现,也最能展示人类文化的丰富多彩。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具有五千年文明积淀的华夏古国,应如何守护祖先留下的这片精神家园,让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赓续绵延,东邻日本的经验或可以成为有益的借鉴。(晓光)
《人民日报》 ( 2007-05-23 第1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