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正社员有月薪制和年薪制2种雇用体制,月薪制的人工资比较低,但是超过劳动时间有加班工资,奖金是到时候评定的。年薪制是一开始就定好了一年的总收入,然后总额除以14个月,也就是说每年的2次奖金时期拿相当一个月工资的奖金,因为事先定好了,所以拿奖金也没有什么特别感觉,有的公司有总额除以16个月的等等,但是我认为还是先拿到手为强,以前我还有过总额除以12的,就是每月拿干净,不跟他们搞什么奖金不奖金,万一自己跳槽辞职,最后半年的那个奖金就泡汤了。那时每个月拿工资舒服哦。现在为了表示对雇用体制的诚意,也就选择了14个月的那种,另一个原因觉得根据周围情况,自己一个人搞特殊化也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