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消费者保护基本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向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完备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司法和行政系统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责任首先是在政府而不是在肇事者。这样政府就必须担负起责任,整备有关法律和保护食品安全的行政体制,因为不少情况下消费者自己是无法保护食品安全的,比如产地的作假问题,消费者自己几乎无法判断,这时候消费者就有权要求政府保护他们。如果发生了产地作假事件,在弄虚作假的商人受到惩罚之前,消费者首先追究的是政府的责任,因为政府没有保护他们。为此,近年来,日本食品管理观念也发生较大转变:食品业者被推到管理的前台,使之成为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角,政府主要负责制定规则,并进行引导和监督。HACCP、GAP、ISO9000、ISO22000、产品履历跟踪监视制度等都是政府从这一角度出发,积极从欧美国家引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这些制度各有所长,在农产品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特别是这些制度普遍具有的自我约束和相互制约机制,将食品安全管理由表及里渗透到行业的各个环节,实现了以前政府想做却很难做甚至无法做到的事情。例如,出口欧洲的食品必须进行HACCP认证,否则食品就无法进入欧洲市场。如果要获得HACCP认证,就必须符合其具体的管理标准,而且要接受经销商、第三方定期的符合性检查。
产品履历跟踪监视制度是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大力推广的一项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目的是利用当今发达的信息技术,对每一件产品建立生产、加工、流通所有环节的“履历”,将其产地、农药使用情况、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等通过电子信息进行记录,一旦出现问题,通过记录就能够迅速找到原因,从而避免鱼目混珠、无从查找的现象出现。例如,从大米的电子标签上可以了解到大米的产地、生产者、使用何种农药和化肥,其农药的使用次数、浓度、使用日期及收割和加工日期等具体的生产和流通过程。这些数据和更为详细的资料还要在因特网上公布,消费者上网就可以查阅详细情况。日本发现疯牛病后,很快就制定了《牛个体识别信息管理及联络特别措施法》。该法规定每头牛从出生起就必须佩戴耳标,耳标上应标明牛的出生时间、地点、种别、母体识别号、农户识别号、喂养饲料及其添加剂等数据;屠宰分解后的每一部分也必须加上识别标签才能销售。
另外,日本高度重视对农用物资特别是农药的管理。2003年修订的《农药取缔法》规定,禁止使用未经登记的农药,在法律上堵住了以往只禁止销售但对农药使用未作任何规定的漏洞。同时,法律还对使用未经登记农药的处罚、回收未登记农药以及农药的标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在“3?11”大地震后,日本尤其是东日本食品产业受到沉重打击,食品安全问题凸显。地震、海啸及随后的核泄漏事故给当地产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大量农田流失或被海水侵蚀盐化,水产业也面临渔船、渔港、养殖加工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的困境,这又给日本的食品安全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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