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日本银行业50%的资本是二级资本,主要包括股票投资组合的未实现价值,因此他们要承受两种相反的压力。一方面,由于经济放缓、外国投资者由于日元走 弱而撤资,股价在1996到1997年间下跌;另一方面,弱势日元将美元贷款的日元价值提高了。这两方面因素都减弱了日本的银行达到8%资本充足率的能 力。
要达到资本充足率要求,当时惟一的办法就是减少海外贷款。野村综合研究所估计,如果日元兑美元维持在140比1的水平、股市维持在15000点,那么日本的银行需要减少5.6万亿日元的贷款。这相当于日本GDP的11%。如果不削减国内贷款,只有大量削减在国外的贷款。
1997年11月,北海道Takushoshu银行倒闭。这是日本第一宗严重的银行破产事件。这家银行的破产并不是源于对东南亚的贷款,但此后日本银行业便加快了从东南亚回收的速度。日本的银行与泰国的银行差不多同时破产,并非巧合。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显示,1996年到1999年间,日本银行在五个发生危机的国家减少了474亿美元贷款,1995年到1999年 间,在东南亚地区总共减少1925亿美元贷款(大部分在新加坡和香港)。正是日本银行的撤贷,制造了东南亚的急剧信用紧缩,成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导火 索之一。
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极为深刻。日本鼓励资本外流,以防止国内发生进一步的通货紧缩,也防止对日元过度高估。而对冲基金和其它短期套利投资者乐于利用日元进 行外汇套利交易。最重要的是,发生危机的国家在之前乐于从外国直接投资、组合投资、政府贷款中接受资本流入,根本没有意识到其中潜藏的巨大风险。
甚至连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是将东南亚按照国家进行分析,而没有看到东南亚国家与日本的内在经济关系。新兴市场承担了一次危机的代价,才开始懂得国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要从整个国家的高度来看待风险,而不只是仅仅站在一个部门或者行业的层面进行分析。
事实上,华盛顿当时的观点是,危机应当归咎于发生危机国家自身的失败,而不是地区性的银行撤贷。这一观点看不准问题的实质,下的药就必然无效。
文章至此,日本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源头之一已非常清楚:作为亚洲最大经济体,日本试图摆脱通货紧缩的努力导致了东亚经济泡沫的产生,其对银行海外贷款的撤回则使亚洲经济陷入严重衰退。
日本经济自身的祸根,则在1985年“广场协议”强制日元升值时已经种下。日本在自身经济失衡、尚未做好升值准备的时候,仓促地使日元升值,造成了随后 15年的经济衰退。日本高效的贸易部门(制造业)可以在日元升值后仍旧保持经常项目顺差,但是受政府保护而效率低下的非贸易部门(金融、服务、房地产部 门)则无法应对流动性过剩带来的经济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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