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盐业管理模式经历了从专营到全面市场化的过程。日本政府从1905 年开始实行食盐专营体制,1949 年成立了日本烟盐专卖公司,负责食用盐专卖,日本的盐业专营体制和我国类似,包括产销分离、划区销售、产供销计划严格控制等措施。上世纪80 年代,日本作为市场经济国家,迫于西方国家贸易制裁的压力以及适应竞争的需要,对烟盐专卖公司实行了民营化改革。1997 年日本废除了盐业专卖制度,2002 年起,日本在生产、进口、流通等环节全面实行市场化。2003 年,除关税和配额以外,日本食用盐的专卖制度完全取消,所有的竞争限制均被解除。
日本的盐业专营制度持续了近100 年,基本经过了3 个阶段。
第一阶段,1905-1948年
1898 年,日本政府颁布了《烟叶专卖法》,成立专卖局对烟草实现专卖制度。1905 年,专卖范围扩大到烟草制品和盐业。在至1948 年的这个阶段,政府对烟草和盐业实行管制,并直接由政府经营。
第二阶段,1949-1997年
1949 年,日本政府改组专卖局,依据特殊公法设立了日本烟盐专卖公司,由专卖公司对日本烟草和盐业实行垄断经营。专卖公司是唯一的法定生产者和供应者,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专卖公司作为经济法人,与其他企业一样,受民商法的支配;另一方面,专卖公司依据特别公法经营,特别公法对其经营范围以及义务和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984 年,迫于西方国家贸易制裁的强大压力,日本取消了烟草专卖,向外商和其他企业开放了烟草商业经营,并对烟草专卖公司实行了民营化改革,但是盐业专卖制度的废除则是在十多年后的1997 年。
第三阶段,1997年至今
1997 年,日本废除了1905 年开始的盐业专卖制度,但是日本盐工业会和日本盐事业中心这2 个政府的主要盐业管理机构仍然保留。日本盐工业会是代表日本6 大制盐企业的协会组织,与批发商和有关方面协调、联系、交流信息等,其会长仍由政府任命。日本盐事业中心是日本最大的盐产品批发经营机构,是代表政府行使盐业管理的最高机构。日本盐事业中心对盐的生产、销售、进口等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检验盐的质量,负责盐的储存和供应等,并对盐的销售起调控作用。零售商与日本盐事业中心签订销售合同后再将盐销售给消费者,保证了盐供应的稳定性。
专卖法废除后,为保护日本盐业的生存和发展,日本政府仍然不断出台政策,对盐业进行调控,国家对盐业仍有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