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贯通日本 >> 文化 >> 其他 >> 正文
日本废弃物处理法规定:排放企业也有责任

在非法丢弃等行为不断发生的情况下,由排放企业对产业废弃物(产废)的处理负责的观点。这已成为废弃物处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日本的废弃物处理法规定企业自身必须负责对产废进行正确处理。同时,还可以委托给专业处理公司代为处理,许多企业选择委托处理的方式。此时,签订委托协议后的责任由专业处理公私承担,而2000年对该法进行了修改,规定排放企业也负有责任。

  具体规定排放企业负有确认处理情况的提醒义务。违反提醒义务或违反委托标准时,由都道府县知事采用措施命令等形式给予行政处分。此外,还规定大量排放企业负有制定处理计划的义务。

  在贯彻排放企业责任时必不可少的是遵守委托标准。委托对象必须持有行业资质,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产废处理业务。

  签订书面协议,排放企业应在直接了解了收集搬运公司和专业处理公司的能力等情况后,再签订协议。委托处理特別管理产业废弃物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注意事项。

  此次修改中,还强化了产业废弃物管理单(货物清单)制度。排放企业必须通过货物清单确认最终处理厂是否对废弃物进行了正确处理。如不切实执行,将处以罚款。自2008年度起,规定排放企业有义务报告货物清单的交付情况。

  尽管强化了规定,2003年在岩手县和青森县的交界处还是发现了大规模的非法丢弃事件。同年再次修改废弃物处理法,设立非法丢弃未遂罪。同时,对于过去进行的非法丢弃,以时限立法的方式制定了产业废弃物特别措施法,将撤去费用的一部分补贴给各地方政府。

  2010年3月,向国会提交了以强化排放企业责任为核心之一的废弃物处理法修改草案。以建立事先申报制度为目标,即如果要将产废存放在企业以外的地方,则必须提前进行申报。

文化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几十年前雾霾更厉害的日本 怎么靠环保节能恢复环境?
从经济大国到环保大国——与生活密不可分的日本环保
国际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状况及启发——日本篇
日本:精打细算促环保
日本人精打细算的环保意识
日本政府通过了《节能法》修正案
日本对节能的控制和管理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
日本推广建筑物的节能化改造
日本夏季全民节电 部分职工放假列车次数减少
日本推行“上班族不打领带”运动
从日本的先进经验看中国节能减排工作
日本东芝东电等高科技公司合力普及"智能住宅"
日本停用半数电梯和复印机为节能
震后日本LED灯已全面流行
日本企业节电有方
日本政府夏季节约用电开始啦
清凉着装准则愁坏日本政府雇员
震后可再生能源在日本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日本节能及开发新能源的对策和启示
日本拟制定节能家电补贴新制度
日本人夏天的节能
日本的低碳之路
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侧重四大方面
日本"混合住宅"节能理念
日本将推出节能家电换代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