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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仅一月,日本夫君突然失踪

作者:未知  来源:荆楚网   更新:2009-6-12 10:40:43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荆楚网消息结婚仅一月,日本夫君突然失踪,女子欲离婚却遇重重困难。昨日,在法院、司法部、外交部多部门努力下,历时一年后,巴东女子终于拿到一纸离婚判决。

  2006年6月,巴东人庄某经他人介绍,与日本国大阪籍男子森川晴彦相识恋爱。

  随后,两人商定结婚。为了办理结婚手续,日本国大阪法务局签署证明书证实森川晴彦的婚姻状况,获得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认证后,同年9月15日,庄某与森川晴彦在湖北省民政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此后,两人并未同居生活。

  领取结婚证不到1个月时间,森川晴彦以回日本为庄某办理出国手续为由离境回国,自此再未与庄某联系,庄某也找不到远在异国的“夫君”森川晴彦了。

  2007年11月27日,眼见姻缘难续,庄某于是向巴东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森川晴彦离婚。法院受理后,报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按涉外程序规定送达相应诉讼文书,省高院又将相应材料报司法部,司法部将材料翻译成日文后按涉外文书送达条约规定转日本国相关部门。

  2008年6月16日,日本国大阪地方裁判所向中方出具无法送达的证明书。于是,巴东县法院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涉外送达的司法解释,于同年10月6日采用公告方式,为森川晴彦送达诉讼文书。

  2009年5月18日,在按法定程序完善相关送达手续后,巴东县法院开庭审理,森川晴彦也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庄某与森川晴彦短时间相识后即确立恋爱关系,且登记结婚后,一直未在一起生活,双方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森川晴彦离境回国后,再未与庄某联系,双方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无和好可能。据此,法院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决准予庄某与森川晴彦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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