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12月27日电(记者钱铮)日本文部科学省与外务省日前共同制定了关于援助海外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针,日本政府将推动从事文物保护的研究机构以亚洲为重点,在遗迹保存和修复等活动中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
据共同社报道,这项基本方针是根据日本2006年6月通过的《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推进法》制定的。方针指出,为保护因战乱或自然灾害而面临毁损的世界文化遗产,日本将运用其掌握的技术与经验,积极为国际社会作出贡献。该基本方针列出的6条具体合作内容包括保存与修复遗产、构建与旅游开发相协调的保护制度、通过接纳外国专家等方式为其他国家培养相关人才等。
方针指出,日本的相关部门今后可灵活使用文化厅、外务省和各高校于2006年开设的“文化遗产国际合作联盟”网络,进一步开展相关信息的收集与保护工作,使海外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具成效。方针还规定日本的相关部门可利用日本政府开发援助项目,推进遗产保护领域的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