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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本发行的彩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20 16:30:0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日本最早的彩票可以追溯到370年前的江户时代初期。最初,大阪的泷安寺曾经搞过抽“福签”的活动,后来逐渐和金钱活动挂上了钩。幕府也曾利用这个办法筹钱修建庙宇。1842年幕府禁止了这项活动,明治又继承了这项禁令。所以,近代日本彩票最早时出现于1945年7月日本战败前夕。日本政府为了筹措战费,发行了每张10元,1等奖10万元的“胜札”彩票。可没有等到开奖日本就战败了,人们讽刺地戏称这种彩票为“负札”。战后,为了防止通货膨胀,有必要把民间的过剩购买力吸收掉,1945年10月,日本政府发行了“政府第一回宝签”,从此,日本的彩票就命名为“宝签”。后来,各地方政府也为了搞活财政而发行了地方的“宝签”。1954年,日本政府废除了政府彩票,日本的彩票就只剩下地方政府单独或联合发行的彩票了。

  彩票规则是通过《当选金付证票法(有奖票证法)》制订的,主管官厅是自治省。日本的彩票从1954年东京奥林匹克以后销售额开始直线上升,1977年导入邮购制和搭配制度后销售额飞速上升。1978年地方自治彩票销售时,彩票单价由100日元提高到200日元,1等奖金额也升至2000万日元。1980年又升至每张彩票300日元、1等奖金额3000万日元。1985年5月日本《当选金付证票法(有奖票证法)》改正以后,最高奖金额改为“一张彩票金额的20万倍”,当年11月出售的彩票的价格上升为5000万日元。

  彩票有中央政府主办和地方政府主办两种。彩票的种类有1、全国自治彩票、2、东京都彩票、3、关东、中部、东北自治彩票、4、近畿彩票、5、西日本彩票、6、地区医疗等。每个地区里,又有具体的县和市作为发售主体。根据日本的《刑法》187条,个人和公司销售彩票是被禁止的,只有法律指定的主体才有发售的权利。这些发售主体从自治大臣那里获得许可后委托银行等具体办理。受委托银行根据发售主体的销售计划设计选定彩票图案、印刷、分发到各个销售点,经过宣传、出售、抽奖、公布中奖号码、支付中奖金额。抽奖结束后,直到中奖彩票时效结束,银行将全部收益上交给委托机构,一次发行才宣告结束。

  彩票现在每年的销售额高达8000亿日元,在各种公营赌博面临萧条的时候,彩票的销售额反而大涨。有人认为:这是由于长期的萧条使得人们的冒险侥幸心理增强了。而彩票发行中,政府作为庄家。抽头的比率高达51%,超过了所有公营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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