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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普及垃圾分类的实践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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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澍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7-11 12:13:17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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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津社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生态研究所 常烃 日本的生活垃圾处理已形成源头分类、焚烧为主、终端填埋的处理方式,实现了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循环利用占比达20%。垃圾分类已融入日本百姓平常生活中,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垃圾分类的实施背景和阶段 20世纪50年代,日本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期,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垃圾量剧增,垃圾乱丢现象随处可见,环境问题凸显。1964年,日本以东京奥运会为契机开展“首都美化运动”,唤醒了国民的环境意识。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暴发了“东京垃圾战争”,起因是垃圾处理程序定为东京各区焚烧可燃烧垃圾,不可燃烧垃圾统一运到南部填海。在垃圾填埋场选址问题上各区产生了分歧,杉并区居民激烈抗议,东京都政府不得不将填埋场建造在江东区。随着每天有大量垃圾车驶入江东区,导致交通堵塞、蝇虫肆虐、污水乱流、恶臭扑鼻,居民怨声载道,于是江东区居民开始采取阻止垃圾运送车进入等行动抗议这种处理方式。东京都也曾将垃圾运到北海道、四国、九州等地,均先后受到抵制。这一反对运动持续了8年,转变为都与区、区与区之间的博弈。 在这次事件之后,为有效实施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日本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制度。经历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垃圾分类已形成规范化、系统化的生活方式和发展方式。 总的来看,日本垃圾分类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为第一阶段,以填埋方式为主,垃圾量剧增,产生量跟不上处理能力,引发了各区之间的“垃圾大战”。 20世纪80年代为第二阶段,日本开始尝试进行简单的垃圾分类,用焚烧替代填埋,国民逐渐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20世纪90年代为第三阶段,垃圾从源头资源化、减量化,垃圾分类方法进一步完善,回收利用率提高,垃圾焚烧占主导地位。 进入21世纪为第四阶段,大力开展资源再利用。日本启动循环型社会建设,颁布针对垃圾问题的《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提倡通过3R原则(Reduce、Reuse、Recycle)减少垃圾的产生。循环型社会的理念涉及从物质生产、消费、回收到处理的全过程,以资源化、减量化为目标,整个社会形成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垃圾分类的主要措施和意义 一是宣传教育,唤起国民自我反省。20世纪70年代,日本作家高桥敷在其《丑陋的日本人》一书中,对本国居民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自我批评与反省。在东京奥运会时期,日本政府借机整治环境卫生,有盖垃圾箱被推广使用,提倡垃圾入篓、统一收集。经历了“垃圾战争”后,东京居民意识到环境问题与自己息息相关,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相互监督。从幼儿园开始对孩子进行垃圾分类教育,学校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相关课程,孩子从小在家庭中就对垃圾分类方法耳濡目染。社区设有环保教育中心,宣传环保理念,传授环保措施。 二是分类指导,制定详细的垃圾分类细则。将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实,从垃圾分类方法到丢弃垃圾时间都进行详细规定。印发垃圾分类手册,针对外国人有不同语言文字的指南。规定严格丢垃圾时间,单独出版“家庭垃圾收集日历”。有些地区会制定专用垃圾袋,某类垃圾使用特定样式的垃圾袋丢弃。每隔一段时间会修订分类手册,以适应实际变化。 三是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垃圾丢弃行为。分层次制定法律,保障垃圾回收体系的建立。如顶层设计的《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中观层面的《废弃物处理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位于基层的有关废弃物处理、食品回收、家电回收等一系列法律细则。在日本不分类扔垃圾是违法行为,丢错的垃圾会返还家中,若被投诉会被罚款,严重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外国人可能会被遣返。 四是推广可持续发展理念,形成了一套生活垃圾处理流程。2000年都区制度改革后,垃圾处理流程最终得到调整优化,变得更加有效。东京都23个区各自进行垃圾处理工作,各区负责自己辖区内的垃圾收运,垃圾在各区焚烧后运送至东京都政府运营的填埋场填埋。各区可以付费形式将无法处理的垃圾交予别区处理,导致各区政府鼓励本区居民进行垃圾资源化、减量化。 总的来看,日本普及垃圾分类的过程体现了物理学、经济学、环境学的多重意义。从物理学角度来看,垃圾分类是一个熵减过程,系统逐渐从无序走向有序;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垃圾处理厂选址问题体现了“邻避效应”,通过公众参与避免了“公地悲剧”;从环境学角度来看,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的结果是保护了生态环境。日本对垃圾分类问题的持续努力最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5年,东京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高达75%,填埋仅占3%,循环再利用占20%,每日人均生活垃圾排放0.8公斤。 日本垃圾分类实践的几点启示 我国生活垃圾的组成与日本相似,日本在推进垃圾分类方面走过的路程,对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和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 完善垃圾分类立法与顶层设计。日本执行严格的垃圾处理制度,得益于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分类工作逐步完成,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都有法可依。我国应从顶层设计到细化落实,逐层制定垃圾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为垃圾分类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同时循序渐进,逐步完善、优化垃圾处理流程,因地施策,从东部到西部,从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从城市到乡村,逐步推进,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处理体系。 做好宣传普及,推动公众自觉参与。垃圾问题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过于抽象的顶层设计效果不一定好,政府往往费力不讨好,得到基层群众的认可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应从垃圾处理全过程的角度做好宣传工作。在开始时,基层民众对于实施垃圾分类的初衷、原理不甚了解,如上海最近试行的垃圾分类,一些居民对于湿垃圾的分类逻辑不了解,由此也产生了一些困惑与抵触心理。因此,在宣传过程中不应局限于简单的垃圾分类方法,更应该着重宣传垃圾从产生、投放、运输、终端处理的全过程,使居民对为什么进行垃圾分类、怎样进行垃圾分类有充分的了解,最终理解并主动参与垃圾分类过程,自觉养成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达到垃圾减量化的目标。在宣传方法上应不拘一格,可开发手机 App、散发分类手册或在小区及公共场所设立提醒标牌等,方便居民查询垃圾分类方法,减少因不清楚分类方法产生的困惑。 构建垃圾产业发展体系。以垃圾分类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充分利用好现有城市垃圾回收体系(捡垃圾、回收塑料瓶等),可尝试公司化运营、收编等方式规范垃圾回收方式。运用市场化激活垃圾产业,吸引社会资本和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垃圾资源化和再利用,推动“垃圾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良性循环。探索垃圾付费制度,无垃圾处理厂的地区可向垃圾处理厂所在地区补偿。建立垃圾处理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控各地区、各垃圾处理厂的垃圾总量与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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