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著名的中日关系史专家,原早稻田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实藤惠秀在论及清末赴日留学指出:明治年代(清末)的留学教育有两个特征,其一教授的内容并非专门之学,而是普通之学;其二并非正式的教育,而是速成教育。晚清末年法制近代化的过程中,由于需要大批法政人才,许多留学生负笈东渡,在日本学习法政。他们学成归国后,在本世纪的法制近代化的舞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拟对晚清赴日留学法政以及对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影响进行简单的回顾和检讨。
一、留学日本与赴日留学生
(一)赴日留学的背景与发端 中国政府自同治末年开始向海外派遣留学生,当时最先去的是欧美等国家,1872年第一批幼童赴美留学成为近代留学史的开端。留学的热点转向日本是在1896年甲午战争之后。甲午一战使向以天朝大国为尊的清王朝大为震惊,举国上下受到极大的刺激,这次失败对中国的震动之大,远远超过了1840年以来的中英、中美之战。其原因一是在历史上日本曾经为中国的藩属国,近代以来也一直受到西方列强的欺凌,经过明治维新后其国力大增,不得不让清廷刮目相看;二是由于日本与中国是一衣带水的毗邻,其在近代化成功后对中国的野心和虎视,使中国自近代以来所产生的民族危机感日益加剧。于是一部分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及青年急欲至日本探究日本速强的原因,而朝廷中的一些大员也欲借鉴日本的经验,使中国的变法取得速效。又因为甲午中日战争以前,中国从西方引进的一些先进的“制造驾驶”技术在甲午战争中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对中国落后进行探究的思考自然从科学技术转向对社会与文化的改造上来。由于日本学习西方有成,加之客观上留学日本有着路近、省费、同文同种等有力的客观条件,所以,中国对外派遣留学生开始由欧美转向日本。张之洞、刘坤一曾经上奏中提到“奖劝游学……以日本为最善,文字较近,课程较速;其盼学生成就之心至为恳切。传习易,经费省,回国速较之学于欧洲各国者,其经费可省三分之二,其学成往返日期可速一倍。江鄂等省学生在日本学堂者多,故臣等知之甚确,此时宜令各省分谴学生出洋游学,文武两途及农工商等专门之学,均需分门肄业……最为善策”。另一方面,甲午之后,国力强大的日本对中国怀有更大的野心:“日本官绅在华的活动,亦促成留学日本浪潮的主要原因之一,日本自甲午战争以后,朝野上下涌起一股研究中国的热浪,纷纷设立研究会或其他团体,以研究和调查中国实情。他们在表面上,其美名为亲善提携,保全东洋,实则包藏祸心……而中国方败,正崇拜明治维新的成就之际,日本官绅纷纷来华,游说地方当局派遣学生赴日留学,籍以培植新人材”当时的驻华公使矢野文雄亦说习法政者将以“日本为楷模,为将来改革之准则”“不仅中国官民信赖日本之情将增加20倍,且可无限量的扩张势力于大陆”。 清政府于1896年派唐宝锷等13名学生赴日,成为中国近代史上赴日留学的开始。1898年8月2日清廷军机处传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面奉谕旨“现在讲求新学,风气大开,惟百闻不如一见,自以派人出洋游学为要。至游学之国,西洋不如东洋,诚以路近费省,文字相近,易于通晓。且一切两书均经日本摘要翻译,刊有定本,何患不事半功倍。前总理衙门奏称拟将同文馆东文学生酌派数人,并咨南北洋两广两湖闽浙各督抚,就现设学堂遴选学生,咨报总理衙门,陆续派往。”1898年,清政府拟定了《遴选生徒游学日本事宜片》,规定了官派留学日本的办法,留学日本的国家政策自此确立。以后,各省督抚相继派遣学生赴日,官费与私费生纷纷涌入日本;日本方面为中国留学生所开设的学堂亦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在留学的人群中,不仅有年轻的男子,而且有裹着小足的女子与年逾花甲的老人。甚至出现了父子、兄弟、姐妹一家、一族留学东洋的景象。 特别是1905年诏废科举,改兴学校,以功名为出身之途,因而断绝。但自1905年开始实行奖励留学生的政策,对留学生进行考试,对其中优秀者授予功名。对留学生之考验与奖励,在废除科举之后具有莫大的鼓舞作用,“功名利禄之心重者,咸以日本为进阶捷径,留学日本遂为大家所向往”。1905——1906年留日生的数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一时之间竟然达到了八千人之多。1896——1911年之间,中国留日学生人数,达到万人以上。 (二)赴日留学生的特点与时代特征 清末留学日本是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紧密相连的。清末留学是中国近代化的开端,在中国留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中国的近代史具有重要的影响。由于时代的限制,清末留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从留学生的途径来看,既有官费公派生,又有私费生;公派生又有清廷出资遴选的留学生,又有由各省督抚派遣的文武学生。由于学生来源不一,目的不同,学生素质也参差不齐。其二、从留学生所学内容来看,主要以习速成和普通科为主。“速成生分师范与政法两种,普通生即日本所谓中小学学生,当时去日之习普通者大半为专门预备科之性质。”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是与晚清政府提倡新学、新政而又缺少师资和相关人才有关,光绪29年极力提倡师范教育但是却苦于没有师资,于是清廷颁行了《学务纲要》,提及“若无师范教员可请者,即速派人到外国学师范教授管理各法:分别学速成科师范若干人,学完全师范科若干人。现有师范章程,刊布通行,若有速成师范生回国,即可依仿开办,以应急需,而立规模;佚完全师范生回国,再行转相传授,分派各府县陆续更换庶不致教法茫然,无从措手。”另一方面也和日方的因应有关。由于赴日留学生在出国前并未接收过专门的新式教育,又加上语言不通,所以实际上难以进入日本的正式学校。为此日本方面特为中国留学生设置了各类专门招收留学生的预备补习学校:“陆军方面有私立之成城振武,法政方面有私立法政大学,普通补习与师范方面有宏文学院为最……此外东亚同文会所设立之东亚同文书院与私立早稻田大学亦均有特殊设施,专收中国学生。” 在当时的留学生中,“速成师范”、“速成法政”以及“普通科学生”占决大多数,在当时五千多人留学生中,具有大学入学资格的人只有屈指数名,速成科占60%,普通科占30%,高等专科入学者占3-4%,进入大学者仅占1%。从当时清政府学部的上奏也可见当时留学生构成情况:“……此年以来,臣等样查在日本留学生人数虽已逾万,而习速成者居百分之六十,习普通者居百分之三十,中途退学转无成者居百分之五、六,入高等及高等专门者居百分之三、四,入大学者仅百分之一。” 第三、留学生在日期间积极参加政治活动。清朝末年正是中国逐步沦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时期。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开始受到西方列强的侵略,1895年以后,东方列强日本又加入了侵略中国的行列。清廷统治集团日渐腐朽堕落,国内虽有改良图新的举动,然而在强大的封建专制的压制下,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无一不以失败而完结。国内的各种矛盾日渐指向腐朽的专制统治。正是在这种内忧外患的局面下,中国留学生开始东渡日本,开始了其留学的生涯。“1896年以后,中国学生陆续东渡,他们最初的目的,纯然是吸收新知,俾于学成为国效力,毫无革命与立宪的意识”。 1898年以后,戊戌变法失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亡命日本,极力争取华侨和留学生,宣传其维新变法的主张。在此之前,孙中山、陈少白、郑士良等革命派人士也因国内起义失败而流亡日本。无论是革命派还是保皇维新派人士,他们在日本有的本身就进入日本的各级学校成为留学生,另一方面还积极争取和发动学生,向留学生灌输各种维新或革命理论。再加上留学生身处外国,各种在中国看不到的书籍充斥市肆,很容易与中国国内的腐朽统治相对照,所以留学生很容易接收各种维新抑或革命的主张,并渐次加入各种政治组织和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对于留日学生的政治活动及其影响,有学者指出“清末革命运动的成功,主要由于革命、立宪两派人士的推动与努力,他们曾唤起全国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共同参与活动,推翻君权,建立民主共和。在这个过程中,留日学生的贡献尤大。因为他们提供了理想的政治思想,发展组织以及传播主张,使海外的涓滴汇成国内的洪流。而留日学生的革命与立宪论调,主要不外感于列强的侵略与愤懑专制统治,加上他们受到近代教育的洗礼而形成。”留日学生参加政治活动的主要形式有组织结社,出版各种政治理论宣传刊物,举行罢课、示威乃至结成拒俄义勇队和为抗议日本政府对留学生的不公正对待而愤然返国等。 第四、清末留学生的文化活动是中国近代文化启蒙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末留学生是中国早期“睁眼看世界”的一群先知先觉者,他们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的统治下,踏上维新有成、国势蒸蒸日上的日本国土之后,置身于全新的环境中,且各种书籍充斥书肆,并且当时的留学生尽管留学动机不同,但是多怀志气,加之年纪尚轻,故而,新文化、新思想很快对这批早期的留学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接收了新文化影响的留学生们通过结成社团、创办报刊杂志,或者通过翻译日文文献介绍新学说、新学术。据统计,1880年至1904年译自日本书的单行本有2204种,其中宗教哲学98种(占4%)、文学288种(占13%)、社会科学697种(占32%)、史地257种(占11%)、自然科学267种(占12%)应用科学396种(占18%)、杂录201种(占10%)。1898年—1911年间,由留学生创办的杂志共有65种之多,其中少数为纯学术性的刊物,大多数都带有政治色彩,这其中包括由梁启超等人创办的《新民丛报》等。此外,留学生的著述也对新文化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同时由于中文和日文语汇相近的原因,留学生的文化传播活动,在将日本和西方的近代化成果传播到中国的同时,也大大丰富了中国语言文化的内涵,使中国在近代化的过程中可以借助日语中的汉语词汇很快地吸收西方近代文化。由于留日学生中学习法政者居多,故而所译书籍以社会科学为主,其中,又多与法政有关。特别是通过留学生对国外以及日本的宪政、法律原理的介绍,使这一时期的中国政治文化、法律文化都打上很深的日本烙印。
二、赴日留学潮流中的法政教育与速成教育
(一)正规留学中的法政教育 如前所述,甲午之战以后,中国对外派遣留学生由西洋转向了东洋日本,所学科目亦由以自然科学为主转向以社会科学为主。在清政府第一批留学生中就出现了学习法政正规课程的留学生——唐宝锷。1896年3月,清政府总理衙门经过考试选拔,第一次向日本派出了唐宝锷、朱忠光、胡宗瀛等13名留学生。清政府驻日公使裕庚将这13人在日的教育委托给当时的日本外务大臣西园寺公望。由于当时西园寺公望又兼任文部大臣,他将这13人委托给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嘉纳治五郎。但是,当时这些留学生并不属于高等师范学校的学生,只是接受该校教员吉田、后藤等人的授课,使用该校的设施而已。对这批留学生的教育,其性质类似私塾,起初没有校名,后名为亦乐书院,其后发展为宏文学院,成为留学生教育的重要机构。这些学生最初三年只是接受日语和普通科的教育,三年结束共有7人获得毕业证书,其水准只是相当于日本中学3、4年的程度。在7名毕业生中唐宝锷、胡宗瀛、戢翼三人进入了专门学校接受专业教育,唐宝锷在早稻田大学的前身——当时的东京专门学校毕业后,又考入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学部,并且于1905年毕业。唐宝锷回国后,在第一次留学生考试中合格,并被授予进士出身,民国时期长期担任律师协会会长,成为中日法律问题专家。 1998年清政府正式确立留学日本的政策以后,又陆续有留学生赴日学习法政,1900年当时在帝国大学(现东京大学)法科留学的章宗祥出版了《日本留学指南》,该书对当时各大学在学和即将入学的留学生数作了统计,当时的法科大学有留学生3人、预期入学者1人、专修学校法律科预期入学者有1人,全部只有为数5人。晚清政府在日本正式学校接受法政专业教育的留学生数目,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统计。但是,在民国成立以前毕业于日本正式大学留学法政的毕业生的数目极少,不过数十人则为不争的事实。 (二)赴日速成法政留学生 晚清末年,留学日本成为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潮,但是速成法政教育出现的直接诱因盖由于晚清末年清政府宣布施行宪政,需要大批宪政专门人才,又加上晚清立宪确定了效法日本的方针,“中国与日本地属同洲,政体民情最为近切,若议变法之大纲宜仿效日本。盖法美等国皆以共和民主为政体,中国断不能仿效。而日本立国之基实遵守夫中国先圣之道,因见列强逼处,非变法无以自存,于是锐意立宪以尊君权而固民志。考其立宪政体虽取法于英德等国,然于中国先圣之道仍遵守而弗坠,是以国本不摇有利无弊,盖日本所变者治法而非常经,与圣训正相符合,即中国舆论,亦以日本之变法参酌得宜最可仿效”。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法政大学总理梅谦次郎应清国留学生范源廉的要求,经过时任驻日公使杨枢清的同意,于明治37年(1904年)在法政开办专门面向为中国留学生的速成法政教育。法政大学的前身是和法法律学校,明治变法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法国人波阿索那曾经长期在该校任教,1903年8月根据当时的专门学校令,改名为法政大学,并逐渐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私立大学。 1904年5月,在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开讲式上,共有94名中国速成法政专科学生成为首批学员。根据速成科规则,修业年限第一期定为一年,后石来又延长为一年半,整个学习分为两个学期,讲授的科目有法学通论、民法、商法、国法学、行政法、刑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裁判所构成法、民刑诉讼法、经济学、财政学、监狱学。授课配有中国人作中文翻译。主要教师有: 法学通论 梅谦次郎 国际公法 中村进午 民法 梅谦次郎、乾政彦 国际私法 山田三良 商法 松波仁一郎、志田钾太郎 裁判所构成法 岩田一郎 宪法 笕克彦、美浓部达吉 民事诉讼法 板仓松太郎 刑法 冈田朝太郎 政治学 小野冢喜平次 政法 清水澄、吉村源太郎 经济学 金井延、河津暹、山崎觉次郎 财政学 冈实高野岩太郎 另外还包外科7讲座的10名教师。 1905年6月第一期留学生中有67名毕业。第二期学员于1904年10月开始,共有273名学员,1906年6月,230名学员毕业,这其中包括汪精卫、胡汉民等。第三期于1905年5月开始,共有518名学员,于1906年11月有66名学员毕业。毕业生实际上只有6分之一。1906年8月第五期留学生数量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法律部有404名,政治部有440名,有385名留学生毕业。法政速成科的学生以官费留学生居多。从第一期到第五期的毕业学生总数共有1070人。并且日后这些法政留学生在本世纪法制近代化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且涌现了一批著名的人物。 第五期学生中毕业生极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1905年末爆发了反对日本文部省颁布“留学生取缔规则”(《关于清国人入公私立学校的有关规程》)的大规模抗议运动。该规定最初是应清政府的要求而颁布的,但是,颁布以后,遭到留学生的反对。反对的主要条款有:第一条,允许清国人入学的公立或私立学校时,在其入学自愿书中要提交清国驻日公使馆的介绍信;第九条,接收留学生的公立或私立学校要为清国人留学生提供宿舍或者指定学生就宿于属于学校监督的公寓,应该禁止学生在校外住宿;第十条,公立或私立学校不得接收因性行不良而为其他学校退学的学生。第九条对于留学生的私生活进行了干涉,第十条则指向那些从事革命活动而被定性为“性行不良”的革命分子,这些条款对于从事革命活动的留学生来讲,无疑是一把达摩之剑。日本文部当局应清政府之邀对中国在日留学生的私生活和革命活动进行干涉的做法无疑激起了留学生的极大愤慨。于是,留学生们一致举行同盟体校,举行罢课,要求文部省撤回该规定,在未果之后,于1905年12月纷纷回国。1905年12月8日,以《猛回头》、《警世钟》、《狮之吼》等闻名于世的同盟会重要成员、法政大学第二期学员陈天华更是为了反对这一规则,愤然写下“绝命书”后,蹈海自杀。 由于国内外对留学生速成教育议论纷纷,加上晚清政府为防止留学生从事革命活动而加强了对留学生的监视和限制。1906年,梅津次郎在征求清政府的意见后停止了招收速成留学生的工作。 晚清时期学习法政的留学生中,赴日速成生成为绝对主体,他们虽然学的是速成教育,但是在中国近代化的进程中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在法政大学接受近代法学教育为契机,他们将日本法学者的著作介绍到了中国,对近代中国的法律启蒙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法政速成生将日本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梅津次郎等人的著作译为中文,成为晚清时期兴起的法政学堂的教科书。其他主要还有:“严献章、匡一译《民法总则》,樊树勋译《民法财产物权》,彭树棠译《民法债权担保》,周大烈、陈国祥译《民法总则》二册,姚华、许壬译《民法财产》,王焘译《法学通论讲义》二册,孟森等译《民法要义总则篇》、《民法要义债权篇》,陈兴容译《民法要义亲族篇》,金泯澜译《民法要义继承篇》等。另外,法政速成科的其他教授,如冈田朝太郎、美浓部达吉等人的著作也被翻译为中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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