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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艺非遗的新生之道 世所公认日本做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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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6-19 10:55:26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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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手工艺非遗 的新生之道 中国是世界公认的手工艺大国,传统工艺之多,作业点分布之广,与经济、文化、民众日常生活联系之紧密、影响之巨,及其对维护国家文化命脉、保持和发扬民族精神特质之重大价值,当是无疑义的。近年来,这一课题已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政府也采取了若干保护措施。而从全局和长远来考虑,一些具有根本性的问题仍需要深入研究和做战略性的考量。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界定,包括传统手工技艺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由确认、立档、研究、保存、维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这9个环节组成。它们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环环相扣的完整体系,展开为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将振兴置于这一长链的终端,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应予保存和传承,还应在此基础上持续地发展和振兴。如实理解《公约》对保护的界定,正确处理保护传承与发展振兴的关系,才是当前我们应持的态度和战略选择。 所以说,保护传承不应是消极的、静止的,而应是积极的、能动的。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手工技艺要不要原汁原味地保存呢?回答是肯定的。然而,在肯定之外,又有否定。以造纸术为例,为适应批量生产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泾县宣纸厂已用机械代替原先的人工打浆,用蒸汽代替原有的火墙烘纸。没有人对这种做法提出异议,原封不动地维持原貌已绝无可能。但为保存传统技艺及相关的科技文化基因,该厂已建成全部使用传统抄纸技艺的作坊,所产特级宣纸以高价出售。这种做法无疑是睿智的,酿酒、制醋、晒盐、锻箔等手工行业也多已采取类似的措施。由此可见,传统工艺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创新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可以协调共存、并行不悖的。 世所公认,日本对无形文化财产的保护是做得最好的。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的传统金属工艺、漆艺和陶艺便顺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和人们审美取向的改变,从器物形制到色泽、纹样都创新求变、蔚为风尚,制作时则仍使用天然材料和传统技法。没有人能否认它们仍是地道的传统工艺制品,没有人能指责这样的做法背离了传统。因为,与时俱进本就是传统工艺的传统。正因为坚持创新求变,多年来,日本的传统手工艺一直维持着较好的发展态势。继1974年颁布《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1975年成立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协会之后,1992年国会又对该法律做了进一步修正,加大了扶持力度。在经济连续不景气的情势下,协会仍拥有20万从业人员,年产值达4千亿日元。在这个问题上,我国学术界和工艺美术行业从理论到实践还有一大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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