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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女性离婚再婚限期缩为100天 如未怀孕则不受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参考消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6-3 14:56:39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参考消息网6月2日报道 台媒称,日本参议院1日在本会期最后一天无异议通过民法修正案,将女性离婚后的“禁止再婚期限”从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100天,而且如果离婚时经医生证明并没有怀孕,则可不受禁婚期限制,能够立即再婚。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6月2日报道,《朝日新闻》称,日本民法对离婚女性的禁止再婚期限起源于明治时代,为的是要避免子女的父亲认定争议,但如今医学发达,只要透过DNA检测即可判定,因此有不合时宜的争议。


冈山县1名女子便在5年前以“宪法保障男女平等”为由提出宪法诉讼,而大法官也在去年12月做出裁示,认为禁婚期超过100天的部分确实已违反宪法,因此民法也配合修改,将6个月禁婚期缩短为100天。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放宽规定外,政府也将与日本医生会协调,统一医生证明格式,以便女性在结婚登记时一併提出。不过日本律师联合会会长中本和洋对前述修正仍不满意,表示仍将要求民法全面废除再婚禁止期限的规定。


对于修法成果,当初提出宪法诉讼的冈山县女子表示,对于只要能够证明没有怀孕就能够直接再婚给于高度的评价,期待跟自己一样受苦的民众能够消失的愿望能够实现,真的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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