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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抗震救灾差别:日本私有自建 中国公款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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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观察者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4-25 12:34:1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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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赵宏伟:抗震救灾,中日有何差别) 本月14日晚间至16日凌晨,日本接连发生两次大地震,致熊本县内多人丧生。地震无法预测,属于天灾,人们的眼光自然地聚焦在震后救灾上。政府的行为,企业的行为,民间个人的行为,成为了人们关注的对象。近年,在东亚,日本和中国都发生了数次地震,媒体及网民也都爱把日本和中国的震后救灾进行比较。 民间个人的行为方面,应是同为儒文化圈之故,无论在日本还是在中国,少有趁火打劫者,多自动守序,相互救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日本和中国的不同之处,在于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方面,为了震后救灾这一永恒课题,比较和互鉴是需要的。 日本首相坐镇内阁府 中国领导火速上前线 日本首相在发生地震等灾害时,一定要坐镇内阁府,内阁府会马上成立一个灾害对策本部,指挥抗震救灾。首相不会立即去灾害现场。而中国总理就一定是立即起身奔赴震灾现场,在现场成立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 熊本地震4月14日发生,安倍晋三首相计划16日赴灾区,可是当天又宣布推迟了。理由是救灾正在争分夺秒进行中,担心熊本各界为接待、汇报而影响抗震救灾的时间和精力。在野党也批判安倍首相“指示‘救人第一’是废话,急赴现场是添乱,是利用震灾作秀赚人气拼选举”等等。日本因有国会议员缺员,正在北海道和京都进行补选。 上一次的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福岛核电站厂房爆炸时,首相菅直人得知核电站核岛也有爆炸的可能性,需被迫向空气中释放核废气,便于第二天3月12日乘直升飞机急赴福岛核电站。内阁大臣们曾以关键时期更不能牺牲最高指挥官为由而劝阻过他。他是东京工业大学物理学出身,想亲自掌握现场真相。14日菅直人又接到大臣们报告:东京电力公司通知说,准备全面撤出福岛核电站,即放弃努力任凭福岛核岛去爆炸,因为员工生命危险这个责任实在担不起。菅直人又急闯东京电力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严斥,严命:不许撤退,全力救险。此后,福岛的核岛被控制住,没有发生爆炸。 可是,菅直人的行动一直到今天在日本政界和媒体还在被诟病。菅直人先后急赴福岛和东京电力公司被批判是浪费了现场的精力和时间,外行指挥内行,干扰了救灾。灾后成立的中立公平的福岛事故调查委员会,对菅直人的行为的正当性和行为后果是否干扰了抗震救灾,进行了长时间审查。在这之间,东京电力公司领导们矢口否认曾计划全面撤出福岛核电站,调查被搅成了一锅污油汤,沾上的都被烫伤且洗不净。 不才二十多年前在读东京大学博士生时,一位有过公务员经验的老教授传授于我:自己当年被采用为日本国家公务员时,就被年长者告知了“三不”的工作规矩,“不去现场,不问将来,不动感情”。 “不去现场”,为的是不干扰现场工作,也为了不被扯上责任。“不问将来”,是因为公务员的职责就是按既定的法律法令条例内规处理好今天的事务,总梦想着将来应该怎样做,就会纠结现在的做法的正当性、合理性,就有可能时不时来个高抬贵手,不能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动感情”,为的是要避免因好恶而做出超越裁量范围的处理。“不去现场,不问将来”也是为了防止“动感情”,干扰按部就班地理性地处理公务。老教授还真为我举了震灾的例子:到现场看到死伤惨象,强烈的同情心有可能推动着自己乱发话,乱批钱。可是能做的事,能花的钱都是有规制的。 中国的读者都熟悉中国的领导行为。汶川大地震时,总理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因为震灾时间较长,一周之后,国家主席进前线指挥部跟总理换班。中国领导不受任何条条块块、条条框框的束缚,令出如山,无偿调集全国资源,投入抗震救灾。中国的媒体也都从第一时间开始密集报道领导们的指示和活动。 日本和中国的领导行为,对比一下,是不是可以说:日本有点儿教条主义,中国有点儿长官意志?或许可以互相参考借鉴。 不过也应该看到,双方这种策略背后的合理性。日本毕竟发展水平较均衡,而且国土面积相对较小,等于是中国领导人在北京指挥河北、河南救灾,不去前线也无妨。中国则地域广大,发生震灾的地方很可能发展水平落后,本就不发达的交通、通讯设施也会遭严重破坏,这时自然就需要非常手段了。 日本的私有自建原则 中国的公款包建原则 救援结束,就要搞震后重建。 可以想象,日本仍然是“教条主义”。道路等公共工程当然由公共财政重建。至于各家各户,对不起,你的私有住房当然由你自己出钱重建;公家的钱是全体人民纳的税,用到盖私有住宅上了,那房产是姓公呢还是姓私?姓私的话,就等于是增加了你的收入,那么增加不增加你的税额? 天降横祸,刚还完房贷,甚至是没还完房贷的房子被震倒了!灾民们失去了全部财产,甚至是房子没了但房贷还在,更有甚者是家里挣钱的大人也死于了震灾,哪来的钱重建家园呀?日本政府号召人们加入房屋地震保险,可是谁能对地震这种天灾提供全额保险呀?保险公司对地震损害只付房产价值约十分之一左右的赔偿。可以说,日本的地震灾民是大难虽未死,集体返赤贫。 在这样的一种私有财产制度下,日本的震后重建就总是步履维艰。震后五年、十年,灾区未建区块还是比比皆是。偏远一些的地方,往往由于居民被迫背井离乡而越发衰败。 中国则体现出社会主义优越性。灾区重建一般不超过三年。这也是一种“长官意志”吧。三年内完成重建了,那当然也是政绩。 房地产无论私有公有,全部用公费重建。公费建私有房,还房主一套新房。没有中国人会问:我们纳的税,怎么给私人建了房? 汶川大地震,震区面积和受灾人口赶上日本本州了,其惨厉灾情前所未有。但是其震后重建也堪称奇迹,三年还了灾区人民一个崭新的城乡村。不仅仅是国家投入了巨额资金,又有兄弟省市对口援建。富裕地区的各个省市包上灾区一个市、县、乡、村的重建。各大公司也有包建学校、医院、图书馆的。这些在日本是不可想象的。 这种公私不分,高速重建至上的做法,看似是财政的浪费,但是迅速的大规模重建还有创出需求、繁荣地方、阻止乡村衰退、酿出税收等市场经济的正面效果。 不过,不得不提到的一点是,在中国许多偏远地区,只要有七级左右的地震,房屋基本就全倒了,死伤累累。中国的房屋耐震性能差,主要是因为农民自盖房基本不用钢筋。这是发展水平决定的。而在日本,房屋基本不倒。虽然很多没倒的房屋因为受损也不能住了,但是死伤的人通常很少。熊本地震死者不到五十人。 日本的房屋建设法规也是经过了修改健全的过程。中国现在发展水平上来了,也可以考虑逐步修改相关法规,强制规定地震带上城乡都只能建日本这种高规格的钢筋铁骨水泥房。当然也要让农民能买得起用得起钢铁水泥。其实这也是创需求促发展之策。钢铁,日本年产一亿多吨,中国十亿多吨,人均比日本为多。农民盖房都用钢铁水泥时,中国现在的产能过剩也就解消了。 日本,中国,齐家治国各有甜酸苦辣,取长补短是为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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