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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6年期发展计划:日本如何践行文化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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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9 20:13:59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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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日本如何践行文化基本法 日前,日本政府根据2001年颁布实施的《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2001年第148号法律),以内阁会议决议的形式通过了雄心勃勃的第四次《关于文化艺术振兴的基本方针》(以下简称《基本方针》),其实施期限为2015年至2020年,为期6年。为切实提高《基本方针》的可操作性,日本政府加大统筹、科学布局、细化措施、综合推进,从多个层面推动日本文化艺术的持续振兴和发展。 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 《基本方针》明确指出,对于文化艺术的各个具体领域,无论其是否在《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中被列举和提及,都应不加区别、一视同仁地采取措施来加以振兴和发展。其中,特别提及涉及民族传统文化的戏剧艺术和文化遗产保护。 继承和发展传统戏剧。加大对各类传统戏剧表演艺术家和艺术团体所开展国内外公演活动的支持力度,鼓励其运用传统技法进行创作并公演;加强包括国立剧场、国立能乐堂、国立文乐剧场等在内的全国各个文化设施的密切协作和配合,通过举办各类普及性演出,让更多的国民能够欣赏传统戏剧;加大对包括传统工艺制作在内的各类传承人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通过在传统节日举办相关庆祝活动,加大国民对传统节日的学习和教育等。 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积极推动文化遗产的对外开放和利用,让国民有更多机会了解和接触文化遗产并感受其魅力;完善文化遗产登记制度,推进包括近代文化遗产在内的各种文化遗产的登记工作,扩大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通过加强日常维护和适时维修、做好防灾防盗、培养传承人、完善政府认定保存技术制度等多种方式,确保各类文化遗产处于良好保护状态,使有关传统工艺、技艺或手艺得以传承下去等。 推动地方多元文化繁荣 日本政府认为,各地多样文化艺术的繁荣是日本文化艺术不断发展的源泉。为了让国民能够近距离接触文化艺术,有必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常举办各类富有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 支持各地的文化艺术创作活动,推动当地居民积极参加文化艺术活动。推动民间非营利活动和文化志愿者活动的开展,为各种特色文化活动提供展示和发布的机会。加强与大学、民间企业、新闻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联动协作,共同振兴地方文化艺术,为发展当地教育、福利、观光、产业等作出贡献,提升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加大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和融合交流,大力传承和发展当地富有历史特色的祭祀活动、民俗艺术、传统工艺,切实保护和利用好基于当地生产生活所形成的特殊文化景观和场所。 根据《冲绳振兴基本方针》和《阿伊努文化振兴及阿伊努相关传统知识普及的法律》等法律法规,加大冲绳和阿伊努等地方文化和民族文化的振兴和保护力度。 全民参与全民共享 日本政府认为,全体国民的积极参与是文化艺术振兴的基础,为此有必要营造全体国民公平欣赏、参与、创造文化艺术的良好社会环境,建设身心健康的社会。 创造全体国民享受文化艺术的机会。通过举办国民文化节、支持高质量的文化志愿者活动、搭建信息交换和相互交流平台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各地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展览、展示活动,让全体国民能够就近欣赏和体验文化艺术。 充实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文化艺术活动。通过建立无障碍化设施、提供字幕和语音导览服务、提供幼儿托管服务、扶持志愿者团体等多种措施,为老年人、残障人士、育儿人士、外国人等特殊人群欣赏和参与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并鼓励和支持残障人士进行文化艺术的创作和展示活动。 丰富青少年的文化艺术活动。鼓励和支持以青少年为对象的文化艺术公演等活动,并提供相关活动场所和机会;与学校等相关机构进行合作,支持利用周末和下课时间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大力开展各地美术馆、博物馆的教育普及活动,加深儿童对艺术的感性认知和乡土历史文化的理解。 此外,为了创造全体国民能够积极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良好社会环境,日本政府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文化艺术设施,提高其使用效率。例如,充分利用各地的剧场和音乐厅,支持其组织和实施高质量的文化展演活动;提高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设施的管理和运营水平,鼓励各地的文化机构进行跨馆种联动协作;进一步提升各地文化设施以及公民馆(注:类似中国的文化馆)等社会教育设施的运营管理水平,方便当地的艺术家、文化艺术团体和居民利用这些场所。 注重著作权保护和利用 日本政府认为,著作权是文化艺术振兴的基础,必须切实加以保护以便其公正合理使用。 针对数字、网络社会出现的著作权保护新课题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研讨,根据需要适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构筑著作出版物合理规范流通的科学体系。 对于权利人不明的著作物的使用,在对其进行数字归档的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著作权保护。 通过举办讲座和论坛、加大学校教育和网络宣传、提供著作权保护教材等各种方法,大力普及与著作权相关的知识,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加强官民联动以及与世界各国的合作,进一步做好侵权国家的工作,通过支持侵权国家或地区成立著作权保护组织、加大打击盗版力度、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对权利人行使权利追索进行支援,尽量防止和消灭海外盗版情况的发生。 深入开展文化艺术国际交流 日本政府认为,在积极有效宣介日本传统文化、现代文化等多样文化的同时,深入开展文化艺术方面的国际交流,不仅可以加深世界各国对日本的理解,也有助于日本乃至世界文化艺术活动的发展繁荣。 加强与海外美术馆、博物馆的合作,通过在海外举办日本古代美术作品展等方式,广泛介绍日本的优秀文化遗产。 继续扶持在日本各地举办的具有影响力的国际艺术节,打造若干国际性文化艺术据点,吸引更多的海外艺术家来日本工作、生活或学习。 以文化艺术为媒介,加大与海外国际化都市的合作,通过支持在特定城市举办各种文化艺术活动推进东亚乃至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事业。 加强国内外文化人士、艺术家的相互交流与合作,以国立的文化艺术机构等相关单位为依托,构建文化交流的国际性网络。 大力推进青少年之间的国际文化交流,培养善于向世界传播日本文化的相关青年才俊。 大力培养日本文学作品的翻译人员,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打造传播日本文化的综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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