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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拾金不昧的“雷锋”为何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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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 16:30:29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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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获得2020年奥运会举办权,日本著名美女主播泷川雅美可谓攻不可没。作为东京申奥大使,她美艳的形象和精彩的演讲在国际奥委会大会上引发极大关注,让东京得分不少。但随后日本各电视台播放的演讲内容中,她的一段话却被有意地隐去了。 “如果大家在东京丢了什么东西,基本都能找回来,即使是现金。实际上,去年民众捡到后向东京警方上交的现金超过3000万美元。” 泷川雅美在演讲中曾有过这么一段陈述。 3000万美元相当于30亿日元,仅东京就有这么多,简直让人不可置信。难道东京就景气成这个样子,1年仅遗失的现金就超过30亿日元?还是东京人太粗心大意,能掉这么多钱? “确实,东京警视厅去年1年的遗失物登记情况显示,大约有29亿8000万的现金被民众作为捡到的遗失物上交警方。”东京警视厅的相关负责人说。这么看来,泷川雅美说的和事实没有太大出入,为什么这段陈述会被隐去呢? “但还有一个情况是,民众在警方登记的遗失现金约为81亿1200万日元。”警方负责人解释。也就是说,还有65%的遗失现金最后不知去向,所以泷川雅美说的“基本能找回来”言过其实了。 其实,对于东京警视厅的这组相关数据,不少日本人也很吃惊。他们一直认为,日本社会风气良好,特别是在拾金不昧上,应该是世界的佼佼者,遗失物的返还率为什么会这么低。 这种想法如果放在多年前,一点都没有错。日本人的拾金不昧在法律的严格约束下,已经形成传统。早在18世纪,日本就出台了交出遗失物品的规定。1773年,两个政府工作人员把别人放错地方的衣服私吞,竟然被判了死刑。 1899年,日本制定了《丢失物品法》,至今已有114年历史。该法规定,在日本任何人捡到物品没有上交,都会被认定犯有盗窃罪,而失物如果最后回到主人手中,拾金不昧者可以获得相当丢失物品价值10%的奖励。 为了应对拾金不昧,日本还在各处设有专门的失物管理中心。但有关部门渐渐发现,丢东西的“马大哈”们,大部分都不会来认领。结果,大量失物找不到失主,管理中心的保管成本越来越高,不堪重负。2006年,日本政府对《丢失物品法》进行修订,把必须保管丢失物品的时间,从6个月缩短到3个月,并允许警方出售类似雨伞等不值钱的物品,以补偿保管费用。 保管3个月后,如果失物仍然无人认领,失物管理中心就会把这些东西还给上交的人。很多被返还的物品,上交者都排不上用场,还要想办法处理。如果是现金,对于一板一眼的日本人来说,用起来总觉得心里怪怪的。这么折腾来折腾去,导致不少捡到东西的日本人产生了怕麻烦的心理。甚至出现了看到遗失物不捡的怪象。 此外,即使失物最后到了失主手中,10%的拾金不昧奖励也很难落实。现金还简单一点。而遗失物品估值困难而且手续繁琐,很多拾金不昧者花精力、耗工夫,最后什么都拿不到,积极性也自然大打折扣。 看来,日本人也不都是活雷锋。不敢将他人之财收入囊中,可能主要还是严格的法律规定。但如果没有适应形势的配套措施,遗失物品将成为烫手山芋,日本民众或许还可以有另一种选择——不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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