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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慎谈环境治理的“日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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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成平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报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15 12:42:29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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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在亚布力论坛上犀利地说:“这次北京的雾霾,我特别高兴,我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因为特权阶级他们有特权的水,这次没有特级的空气了,他们回到家同样会面临老婆孩子的指责。” 这次北京的雾霾,笔者也特别高兴,因为从正面意义上讲,中国从整体上太需要一场“环境危机大爆炸”了,唯此方有可能让中国的环境治理真正启程,而不至于停留在“花拳绣腿”的表态阶段。 国内很多人都在谈环境治理的“日本经验”,但解读基本上大同小异。简单概括,不外乎三条:环境立法、民间维权和技术研发。这构成了日本在环境污染问题上,政府、民间、企业三方合力治理的整幅图景。但这样的“日本经验”恐怕并不适用于当下中国。若言借鉴,中国能借鉴哪一条呢? 首先,来看环境立法。潘石屹在微博上不断地呼吁应加强环境立法,但实际上,在中国当前约250部法律中,涉及环境、资源的法律多达30部左右,这和日本在环境领域颁布的法律数量大致相当。从立法层面而言,中国的环境领域立法已大幅推进。不仅如此,环境评估及听证制度也都得以确立。 问题在于,立法思维仍停留在“经济优先”的老路子上,仍强调“应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这样的表述在《日本环境基本法》中也曾有过,但早在1970年的日本“公害国会”上即遭到删除。更关键的是,中国普遍存在将法律束之高阁,法律犹如没有芳香的花朵,徒有法律体系完备之表而无其实。 其次,来看民间维权。从1996年以后,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抗议事件正以年均约30%的速度增加。但这样的群体抗议与日本当年以民间诉讼、市民运动为主的维权模式迥然不同。中国是一种反反复复的拉锯战模式,一旦出现居民示威,政府第一反应往往是压制,等抗议扩大到不可控时,又会出于维稳计,对民众诉求全盘接收。如此硬碰硬的方式,除了加剧官民对立和增加社会成本外,几乎一无所益。 最后,来看技术研发。说日本是典型的技术立国,恐怕没有人能否认。日本这个国家对技术研发的重视程度是发自骨子里的。时至今日,日本的小学教师都还仍然对小学生反复叮嘱那句老话:“日本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要想立足,必须不断地开发新技术,以技术立国。”在新能源、节能、净化、电动汽车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基本上都掌握在日本手中。很难想象中国在环保技术研发方面能迅速取得突破。 因此,泛泛地谈包括日本在内的他国经验,并不能给中国的环境治理带来太多有益的镜鉴。中国体制上太多的暗示和隐喻,让环境治理的前景比北京的天空还要混沌不清,不涤荡这些弊端最终将让环境治理止于治标不治本,正如过去数十年所显示的那样。 同时,用发达国家也曾走过“先污染后治理”老路寻找托辞的论调可以休矣。当年的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早期,走的是一条“从未有人走过的路”,对工业污染危害的认知极为有限,这与当下中国明知恶果而重蹈覆辙截然不同。所谓“清风明月不需一钱买”,一瓢干净的水、一箪安全的食、一片清洁的空气,何尝不优于8%增长的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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