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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天皇的“俸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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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孔健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报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11 9:08:06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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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04年,圣德太子颁布古代宪法十七条,宣称“国非二君,民无两主,率士兆民,以王为主”,初步创立了古代天皇制,规定天皇可以享用一切。公元645年,以中大兄皇子为首的革新派,发动政变以推行“大化革新”,使古代天皇制完备起来。他们发布的《革新诏书》宣称:“天皇是天地间的君主,主宰万民。”规定天皇是日本全部土地和奴隶的主人,日本的土地是天皇的公地,全体百姓都是天皇的臣民。 其后天皇的权威逐步缩小,皇室经济亦慢慢落到贵族官僚“摄政”“关白”和幕府将军手里。到德川幕府时期,法律明文规定天皇必须按幕府规定的《公家诸法度》行事,皇室经济完全被幕府将军控制。天皇的生活费要从幕府领取,每年只有1万石(1石合180.5公斤)粮食。后来增加到10万石,包括以下5方面:(一)天皇的宫中财产:在山城、丹波收入30254石,廷内生活费银子745贯(每贯约3.75公斤),廷外费金子800两。(二)天上黄财产:在天城、波、摄津的收入10012石,廷内费银子515贯,廷外费金子800两。(三)修学院、游幸费收入20贯。(四)女院收入3000石。(五)东宫收入2000袋(每袋4斗)。其后还有准后(太皇太后、皇太后等)、关白(辅佐天皇执政的大臣)、两传奏(天皇和幕府间的联络官)用费收入等。 这些费用由幕府官吏征收后交给皇室。其他临时费用也要另外向幕府申请支付。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天皇的财产只不过相当于一个小的大名(封建诸侯),天皇举行国事活动受到很大限制。如1502年,后柏原天皇想举行即位大典,但因得不到足够的经费而作罢。1532年,后奈良天皇拟按惯例举办赏雪宴会,也因酒的数量极少搞不成宴会,只好看看雪景了事。 那时候,皇室靠幕府将军的“赏赐”活命。1568年,织田信长每年给天皇156石贡米做生活费。1587年,丰臣秀吉把年产7000余石粮食的领地献给天皇。 到19世纪初叶,天皇也不只不过相当于一个拥有12万石领地的封建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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