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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死刑只有一种最古老的绞首刑

作者:王一帆 文章来源:weilan.com.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18 8:13:31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日本对死刑存废争议不休


就世界范围的情况来看,欧盟各国事实上已经废除了死刑,发达国家中只有美、日两国仍然保留死刑。对死刑存废的争议也成为这两个国家的热议话题。半个世纪以来在死刑存废问题上,日本形成了两种尖锐对立并且都很有影响的主张。存废双方势均力敌各持理据难下定论。


日本的民意调查显示,普通民众大多主张保留死刑。并且近十多年来,持保留论者所占的比例还呈上升趋势。


日本刑法界就死刑制度的存除争议焦点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国家能否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二是死刑能否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三是死刑是否违反日本宪法;最后,死刑是否违反正当程序。


首先,关于国家是否有权剥夺犯罪人生命的问题,死刑废止论者认为,在现代社会,人的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应当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人的生命。但死刑保存论者认为,对杀人犯等凶恶的罪犯,应当处以死刑,这是国民道义乃至法律上的信念,或者说是满足国民感情(报应观念)的需要。


其次,关于死刑是否具有一般预防的功能的问题,死刑废止论者认为,一些废止了死刑的国家,废止之后犯罪并未急剧增加,这表明死刑并不具有威慑力,没有一般预防的功能,因而无保存的必要。然而,死刑保存论者认为,死刑具有巨大的威慑力,为了防止凶恶的罪犯危害社会,以维护法律秩序,就必须对其威慑力寄予希望。


再次,关于死刑是不是日本宪法第36条所禁止的“残酷刑”的问题,死刑废止论者认为,从现代文明的观念来看,死刑明显是属于残酷刑。因为它是剥夺人生命的刑罚,实际上是人杀人。


但死刑保存论者认为,宪法中规定放弃战争,是战胜国为了防止作为战败国的日本的侵略政策抬头所作的规定,与死刑存废并无关系,并非两者必须同时舍去。


此外,关于死刑是否违反正当程序的问题,死刑废止论者认为,死刑一旦执行,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而误判死刑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可是,死刑保存论者认为,日本对死刑的宣告与执行都是持非常慎重的态度,误判死刑几率很小。


而近日,联合国人权调查员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交报告,不点名地对日本残酷对待死刑犯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据悉,虽然日本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但围绕是否执行死刑的争议不断,因此日本死囚的刑期往往不会通知本人,每天都在单独禁闭的房间内,活在极度恐惧之中。报告称,这“给死囚的身心造成了重大而且不可恢复的负面影响,让他们非常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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