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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员工被公司勒令减肥起诉公司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29 10:22:08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 惠晓霜)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26日驳回一名女性前雇员对时尚业巨头普拉达公司的诉讼,认定普拉达要求她减肥不足以形成严重心理负担,以至于促使她索赔。

  遭称“丑”

  原告里奈·波弗里斯现年38岁,日本人,嫁给一名法国男子,2009年4月开始在普拉达日本分公司任职,分管销售。

  波弗里斯说,2009年9月,分公司人事经理高桥博之(音译)转告她,首席执行官戴维·塞西亚要求她改变发型、减肥,以符合“普拉达形象”。

  高桥说,赛西亚认为她“丑”,以至于意大利米兰总部派人来到日本时,耻于让她露面。

  《日本时报》记者采访波弗里斯,2010年3月报道这件事。普达拉同月解雇波弗里斯,理由是她使企业名誉受损。

  波弗里斯向法院起诉普拉达性骚扰和不合理辞退员工,索赔5800万日元(约合72.8万美元)精神损失费。

  波弗里斯说,企业方面以“年龄大、丑、胖、体型差、牙齿难看、恶心、不可爱”等理由迫使多名女性雇员辞职。《日本时报》援引她的话报道,高桥和赛西亚要求她“淘汰丑、胖、老”的店长和助理店长,同时强迫雇员购买普拉达产品,以增加销售额。

  缺证据

  东京地方法院主审法官森冈礼子裁决,普拉达要求波弗里斯减肥“可能考虑欠妥”,“但鉴于普拉达的企业性质,对精神的损害没达到索赔程度”。

  法院同时认定,波弗里斯向《日本时报》发表的言论损害了普拉达声誉,解雇理由正当。

  就普拉达使用“丑”一词和其他起诉事项,法院认定证据不足。

  普拉达方面认定,店员苗条身材是吸引顾客的一个因素,波弗里斯主管日本40家店面和关岛、塞班两家店面,有必要以身作则,保持体型。

  这家企业否认要求她解雇体貌不合标准的雇员和强迫雇员购买自家产品,同时认定她向总部作不实报告,在企业内营造“敌对氛围”。

  批“荒谬”

  波弗里斯不满裁决,告诉记者:“法官所作裁决纵容在职场发表性骚扰言论,如‘你必须减肥’。这一裁决意味着时尚界企业和老板们在职场能为所欲为。总而言之,判决荒谬。”

  波弗里斯说,今年6月,法官森冈建议庭外和解,遭她拒绝。森冈继而向她“大喊大叫”,威胁要作出不利于她的裁决。

  波弗里斯打算上诉,而普拉达正提出反诉,要求她为损害企业声誉赔偿3300万日元(41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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