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修正案7月9日生效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13 13:44:57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修正案7月9日生效。从当日起,日本政府正式启用新的外国人“在留管理制度”,从1952年起施行至今长达60年的“外国人登录制度”宣告废除。今后,在日非法滞留者可能将不能享受医疗等最基本的行政保护措施了。

  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表示,设立新法的目的,旨在把在日外国人行政管理交由中央政府一元化管理,取消入国管理局与市、区、町、村等地方政府的“双重管理”,进而达到减少外国人非法滞留、非法就业和假结婚等违法行为的目的。

  根据新法,只有拥有合法签证居住日本的外国人方可领取“在留卡”,“在留卡”由设立在全国的入国管理局及成田、羽田、中部、关西4个机场发放。

  外国人在领取“在留卡”后,还需向市区町村政府提交住址,然后登记在“居民基本登记册”上。卡片正反面印有持卡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就业资格和居留期限等,内嵌集成电路(IC)芯片,储存电子信息。

  新法管理的对象不包括游客等持3个月及3个月以下签证的外国人,持外交、公务、短期居留签证者,“特别永住者”,以及没有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此前,所有逗留日本超过90天的外国人(不包括持外交和公务签证者),在所居住的市区町村政府办理姓名和住址登记手续,即可获得外国人登录证。外国人登录证的发放与签证无关,因此也会发放给非法滞留的外国人,可作为身份证使用。

  制度改变后,非法滞留者将无法获得外国人在留卡,也无法进行居民登记。因而,非法滞留者在现有的“外国人登录证”过期后,在日本社会可能寸步难行,并且很可能无法享受子女医疗和教育等必要的行政支援。

  据统计,目前在日非法滞留的外国人约有8万人。尽管日本政府宣称,非法滞留者今后可继续获得必要公共服务,但民意调查显示,多数市区町村地方政府认为,如果非法滞留者不按照新规定登记,他们可能无法继续向其提供这些服务。

  新法施行后,在日外国人的迁居情况由各地方政府和入国管理局使用专用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入国管理局可以随时掌握外国人住处变更情况,地方政府则可随时查询外国人在日签证期限。

  根据新法,如果外国人超过14天没有报告新住址,可以罚款至多20万日元(约合1.6万元人民币);若90天以内未办理迁居手续,可取消其在留资格。

  为打击外国人非法就业,新法要求雇主检查应聘外国人的在留卡,以确认对方有资格在日本就业。如果雇用不具备在日就业资格的外国人,雇主可能面临至多3年监禁或至多300万日元的罚款。

  新法还特意针对为获取居留资格而假结婚的现象。与日本公民或持绿卡者(非日本籍永住者)结婚的外国人,如果婚姻状态中断6个月以上,即失去居留资格,无法获得“日本人配偶”或“永住者配偶”签证。

  法务省表示,对合法居留者而言,新法把居留期限上限从3年延长至5年;如果离开日本并在一年内再次入境,离境前无需申请“再入国许可”。居留资格包括“技术”和“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留学签证、日本人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关系。

  据日本法务省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在日外国人共有207.9万,其中中国人最多,大约67.5万人,其他数量较多外国人群体为韩国人、朝鲜人、巴西人和菲律宾人。(张蕾)

[1] [2]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