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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规定努力使海洋保护工作优先于开发利用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8 13:36:44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新华网东京6月8日电(记者蓝建中)日本是一个群岛国家,海岸线漫长,港湾众多,拥有多种类型的优美海洋景观。二战后日本工业一度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污染和过度开发破坏了海洋景观和海洋生态环境。经历这些教训后,日本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法规,努力使海洋保护工作优先于开发利用。

  1970年,《自然公园法》修订后,日本开始修建海域公园,以有效保护海洋。截至2012年4月,日本国内有99个区域被指定为海域公园,总面积达1.7万公顷。海域公园以保护海洋景观为目的。如果要进行海面填埋、排水开垦、改变海底地形、采集珊瑚、排放污水等,必须获得环境大臣或都道府县知事的批准。

  海域公园相当于海洋保护区,它们的设立不仅有利于促进保护区内景观的维护,对保护区外海洋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也起着积极作用。比如,保护区内成熟的鱼类个体游到保护区外的海域后大量产卵,从而使邻近的渔场更加富饶。保护区就像一个巨大的物种基因库,可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海域公园还为人们提供了亲近大自然的机会,因此对振兴旅游业也发挥一定作用。为了尽量不给自然生态带来负担,日本全国所有海域公园都设立了瞭望塔,游客不必深入公园内部就能眺望公园的景观。

  日本作为海洋国家,当然少不了对海洋自然资源的开发,为了规范有关开发,日本在1971年颁布了《海洋水产资源开发促进法》,该法规定了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水产资源的基本方针,包括沿岸海域水产资源的开发、水产资源的自主管理、处罚措施等,目的是有计划地推进沿岸海域水产动植物的繁殖,实现渔业的健康发展和水产品的安全供给。

  此外,日本在1996年6月14日还颁布了《海洋生物资源保存和管理法》,该法规定要对专属经济区的海洋生物资源制定保护和管理计划,并且通过对捕捞量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实现对专属经济区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农林水产省对捕捞的种类和作业天数都有具体指标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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