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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间风俗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9 9:24:51 文章录入:刘磊 责任编辑:刘磊

 
(3)民居
 

    日本的民居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传统式住宅,即所谓“独门独院” 型住宅,日语称作“一户建”型住宅,房子的建筑材料主要是木头,一般都具有“土间”、“居间”、“寝间”、“床间”、“应接间”、“浴室”等部分。;另一种是公寓式住宅,日语称作“共同住宅”,多为钢筋水凝土结构,其内部格局也与我国的公寓式住宅大同小异;还有一种是旧式公寓式住宅,日语称作“长屋建”型住宅,外型狭长,多为木造一层或二层建筑,由房主建造后出租给他人居住。据日本政府统计,至1998年止,日本共有有人居住的住宅4389.2万套,其中,传统式住宅2527.8万套(其中一层型628.6万套);公寓式住宅1645.8万套,“长屋建”住宅194.8万套。

    (4)婚姻

    日本人的婚姻习俗虽然也受到海外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在本民族的传统习俗的基础之上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时代的变迁,特别是近代以来的巨大社会变革,日本人的婚俗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按照法律规定,日本人在男满18周岁、女满16周岁后即可结婚。实际上,当代日本社会已经流行晚婚。1990年,男子初婚年龄为28.6岁,女子为25.9岁。1998年,共有784596对新人结婚,婚姻率为0.63%。当代日本人的婚俗基本上属于“嫁入婚”,即一般是女方出嫁到男方家庭,也有少数男子由于女方家庭无合适继承人等原因而入赘,即采用了“婿入婚”的形式,婚嫁的地域范围也已比原来扩大。他们的婚姻方式大体可以分为“恋爱结婚”和“介绍结婚”两种。不过,即使是恋爱结婚,一般也都要采用介绍结婚的形式,即都要有介绍人,都要经过相亲、定婚、送彩礼、举行结婚仪式和婚宴等程序。

    在现代日本,男女双方在离婚问题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可以双方协议离婚,也可以经过家庭法院的调解或裁决离婚,还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二战以后,日本的离婚率逐渐增加。1998年,日本共有243183对夫妇离婚,离婚率为0.194%,接近于结婚率的三分之一。

    (5)葬礼

    简言之,当代日本人的葬礼大体上可以分为在寺院举行的佛教式、在神社举行的神道式、在教堂举行的基督教式、在葬礼仪式场举行的无宗教式等4种。殡葬方式则可以分为土葬、火葬、风葬等三种。现代日本人多用火葬,但火葬后还是要把骨灰埋入本家的墓地里。风葬只存在于冲绳等西南海岛的一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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