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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日本小城镇的发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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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南方农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24 11:24:38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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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七次锁定“三农”问题,文件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从以往的实践来看,值得警惕的是,许多省市都曾出现城镇化“变味”现象,一是部分地方在小城镇规划上贪大求全,不切实际地提出十年二十年内人口要达到数十万甚至上百万,面积达到几十平方公里,这种盲目规划引发了大拆大建和圈地运动;二是一些地方搞城镇化的出发点首先是为了解决城市扩张和用地不足,却忽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公共服务的保障,这种“不管人、只折腾土地”的城镇化,无疑极易造成对农民利益的侵害;三是一些地区盲目建大广场、大草坪、宽马路、摩天楼等形象工程,大大增加了城镇化成本,但是相应的产业却不发达,阻碍了农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提高了农民进城门槛。 当下的城镇化是为谁而发展的城镇化?笔者认为,城镇化进程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正如有农民指出,“我们盼望城镇化,但不是违背农民意愿的大拆大建,不是强迫掠夺式的土地低价流转,要让农民拥有土地、房屋等资产实现与城市对接的同时,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与城市接轨,实现城乡真正的一体化。”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 日本非常重视城乡总体布局,力避出现“贫民区”。上世纪1955年至1970年期间,东京每年的人口净流入量达到30万至40万。但东京没有单纯“摊大饼”式地被动外延,而是以放射状大容量轨道交通为依托,主动沿轨道交通站点(多为过去的小城镇)建设居民区,并为之提供高标准的生活服务、社会文化和治安配套。而我国有些地方则只顾大拆大建,却“忘了”给居民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
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想让城镇化真正惠及农民,仅有“一号文件”还不够,有关部门还需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城镇化的规范操作。特别是政府和企业在获得统筹土地的级差收益和发展收益后,还应及时补上在公共服务上的欠账,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城镇化的好处。 童卉欣 作者:童卉欣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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