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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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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第一食品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4 20:27:42 文章录入:贯通编辑B 责任编辑:贯通编辑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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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1947年就制定了《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施行令》等法律法规,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容器、标签和检查等方面的基本原则。近年来由于出现雪印集团乳制品中毒、疯牛病等多起威胁食品安全的事件,日本又于2003年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日本对所有农产品实施可追溯管理模式。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下属的各地农户,必须记录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整理成数据库并开设网页供消费者查询。 农产品有了“身份证”后,可追溯管理模式就变得易于操作。食品供货链上的所有企业会陆续加入原材料、添加剂等信息,并有义务保管这些信息3年。在零售店里,每种产品都必须醒目地标出“身份证”号码,消费者可在店内的查询终端输入这个号码,查询到有关这一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信息。 在可追溯管理模式中,农产品生产者向食品生产厂家供货前要签订合同,承诺提供的农产品信息完全属实,并受法律保护和约束。如果厂家发现原料有问题,就可以追究生产者的责任。以此类推,经销商也可以追究厂家的责任。 日本的食品监管还重视企业的召回责任。日本报纸上经常有主动召回食品的广告,比如遗漏了对过敏原的标记,企业就必须回收特定批号的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还要向消费者道歉。 东京农业大学客座教授中村靖彦说,企业在第一时间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是一种良性的自我保护行为,会因信息公开而赢得消费者信任。相反,企业如果忽视这个责任,出现问题后经媒体曝光,几乎就宣告了企业的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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