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伴随着“关于裁判员参加刑事审判法”的实施,裁判员制度正式启动。
所谓的裁判员制度,是指随机抽取的具有选举权的国民与法官一起进行刑事审判的制度。目前一个案件的审理需要3名法官,实施该制度后,原则上将在3名法官的基础上增加6名裁判员。在对案件的事实关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可以压缩为1名法官、4名裁判员。
实施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普通民众的参加,可以在审判中反映出民众基本感情与社会常识,以增加国民对司法判决的理解与信任。
麻生首相在裁判员制度开始实施的当天发表谈话称,该制度是司法改革的中心,“它的实施令日本的司法制度翻开了崭新的一页”。让普通国民参加审判,将自己的观点、感觉反映到审判中,可以令判决更为迅速、更加直观,使司法向着“接近国民、高效、可靠”的方向发展。
裁判员在案件审理与裁决中,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决定等,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裁决,与法官具有相同的权限。据法务省相关人员介绍,认定事实的有无、严重程度并不需要法律专业知识,裁判员即使不了解法律,理论上也不影响其判断。当然,涉及对法律解释、诉讼手续等专业领域,将由法官单独组成合议庭进行判断,此情况下允许裁判员列席并发表意见。
需要指出的是,裁判员一旦被选定,便负有出庭义务。裁判员以及候补裁判员必须出庭及参加合议,无故缺席的将被课以10万日元(100日元约兑换人民币7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维护判决的公平公正,创造法官、裁判员畅所欲言的环境,裁判员还负有保密的义务。评议经过、法官及裁判员的主张、表决的票数及评议之外涉及到其他裁判员、被告隐私等信息均属保密内容。这些内容没有解密期,裁判员终身都要保守这些秘密,违反者将被处以6个月以下的拘役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裁判员和候补裁判员参与审判,还可以获得每天1万日元的津贴及相应的路费。裁判员原则上在本地区选出,如确需住宿的还要根据地方物价差异支付7800到8700日元不等的住宿费。此外,法院方面还联合法务省、律师组织呼吁各经济团体、企业,尽快制定裁判员请假制度。
法律界内争议不小
对于裁判员制度的问世,日本法务省大臣森英介评价说,基本上现在所有的国民都已经知道国家开始实施裁判员制度,虽然暂时还有对制度内容没充分理解的人,但是只要理解了,积极参加的人数比例就会不断提高。
根据森英介的估计,目前大约有6至7成日本国民不会拒绝担当裁判员。他表示,今后法务省将继续进行宣传活动,消除民众的不安与担心。
不过,日本媒体的舆论调查结果却不甚乐观。调查显示,目前有超过四成的人不愿担当裁判员,只有不足三成的人认为实施裁判员制度能有利于判决的良性发展。回答愿意参加和回答因为是义务所以才参加的人数比例之和勉强过半,远不及森英介估计的那么乐观。
反对原因中最主要的一条是,“没有信心作出正确的判决”,给出这样理由的人占到40%以上;其次是“对裁决人具有抵触心理”,有26%的人选择了该种原因;接下来是“工作忙没有时间”,有超过15%的人选择此项;此外还有“不想接触残酷的罪行”、“担心打击报复”等原因。
在裁判员制度开始前一天,东京都内围绕该制度展开了或赞成或反对的主张各异的集会游行。
在一个声称支持蒙冤受刑者的团体———“日本国民救援会”的召集下,东京都内发起了一场“消灭冤案,520大集会”,支持裁判员制度。组织者铃木亚英称,判决从国民的角度出发,不失为一件好事,他们对制度充满了期待。
不过,反对者的声音同样不甘示弱,5月20日晚,由一些律师召集的“废除裁判员制度”游行也在东京地方法院周边开始进行,组织者之一的律师高山俊吉称,要沿街送去反对裁判员制度的声音,游行者高呼“不要强迫国民对他人进行审判”、“不要强制国民定人生死”等口号。
专家之间同样存在争议。桐荫横滨大学教授河合干雄认为,虽然对裁判员制度尚有各种意见,但总体来说,这是改变国民意识的有效手段,可以改变国民对司法审判不了解、不关心的现状,减少对司法的不安心理。
而同一所大学的乡原信郎教授则持相反观点。他认为,如果真是为了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民众关心度高的“性骚扰冤案”等案件才有操作性。让裁判员裁决连法官都非常慎重的重大刑事案件,精神负担太大。同时乡原信郎教授对开庭前“整理手续”的规定也存在异议。
原法官井上熏表示,若裁判员依据法官的建议作出判断,裁判员制度也就没有了意义。而根据他20年法官生涯的经验,完全不懂法律的人不可能在同等权限下与法官探讨法律适用等问题。让民众参与司法的意义是为了防止权力滥用,但是让不懂法律的普通民众来充当法官的裁判员制度,没有这样的功能。
随之,一个由原法官、检察官组成的“要求废除裁判员制度的团体”也发表声明,要求制定法律废除裁判员制度,该团体代表小田村四郎在记者会见时称,“不理解为什么要强制推行这样一种可能会招致司法恶化的制度。”
上一页 [1] [2] [3] 尾页
|